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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不算偏僻的小城。
这里天暖得早些。
当冬日的最后一场冷风吹过,寒冬后继无力,任由暖意在大地复苏,蚀出湿漉的冰洞,一脚踩上去吱呀作响,隐约显出春日气象。
王大河将拧干的衣服挂好。
现在这个时节,滴落的水珠凝不成冰了,晾在外边儿的衣服也不会被冻得干硬。
但由于雪融冰销,湿气重些,衣服依然很难晾干。
王大河将盆里的水泼在院子角落处,皂角拿进屋里,在衣服上抹了两把将手擦干。
不在南离附近,他虽然只是个洗衣工、生活算不得容易,却称得上安稳。
至少没被压价得那么要命。
不仅如此,王大河给人洗衣服赚钱,除了维持家用外,还能偶尔有余钱添置点儿东西。
他勤快、朴实,吃苦耐劳。
唯独有一点儿小爱好——爱看书。
若他爱看正经文章,则有人嘲笑他不知天高地厚,没那个命、偏生心比天高。
如果他爱看杂书,又有人说他没个正行,净看那些没用的东西,装模作样、不知道自己是谁。
左右都有人说。
王大河多数时候就是摸摸头、傻憨一笑,也不和人争论。
只是再去书坊,都得避着人、偷偷摸摸地买书,跟做贼似的。
好在这里的墨痕书坊,掌柜性情平和,从不拜高踩低。
见着王大河来了,她不起身相迎、也不冷眼讽笑。
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等人挑好了书,算钱结账,从不会背后跟人说道唠闲。
这样的态度,反而让王大河松了口气。
因而,他最爱去墨痕书坊。
前一阵子,那位姓任的掌柜难得开口说话,她说:
“别拿那本,你看红尘仙吧。”
当时,王大河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剑仙师尊」,有些局促,他应了声,从善如流地换成了红尘仙。
这一看就喜欢上了。
也因此,他更好奇那本「剑仙师尊」里写了什么,等到私下里好不容易置换来了,王大河才明白任掌柜为何开口提醒。
那本剑仙师尊也很好。
可它平白增长凡俗之人的不甘,总觉着书里叫周执的小子可以、自己也能行,于是不安于现在的生活,无故移了性情。
王大河的娘小时候教过他识字,加上给人洗衣服时无聊,总在琢磨有的没的,他能领悟到这层。
当时,王大河心里有点不好受。
觉着被人看轻了,又有些羞愤,恨不得再也不去墨痕书坊。
可最近几天,他四处送还衣物时,总能听见「三世伞」这个话本名字。
而且还伴随着有道是这个笔名。
王大河惦记了很久,往别的书坊里跑了几趟都没有,又或者有偷印的、却不愿卖给他这种人。
擦干了手,他打开了藏钱的柜子。
数了两三遍,一狠心,把那本该用来裁布的钱划到了面前。
虽然他娘有些学问、教王大河认了很多字,可那些太难的东西,王大河就看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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