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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粮食,足够维持四天,三天用来赶路,那就只剩下一天的粮食。”
“这次我打算学学当年的项羽,来一招破釜沉舟。”
“拿下雁门郡,就能活下去,攻打不下来,那就一个死字。”
“诸位兄弟,不知道你们怕不怕?”
“我提前说好,谁要是怕了,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这里距离长城不远,回去找贾先生即可,我李文轩绝不强迫。”
高顺率先站了出来。
“将军,我这条命都是你救下的,死又何惧?”
“若是能跟将军一同战死,那也是我高某人的荣幸。”
又有其余青壮站出来,“将军,当年就是你把我招募回平顶山,现在怎么可能弃之将军于不顾,我愿死在将军之前。”
“不就三千鲜卑人,有甚可怕的?跟他们拼了,大不了一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越来越多的人附和。
没有一个人要走,全部留了下来。
众人带着视死如归的气势,气势汹汹,奔赴雁门关。
高顺领路,众人这一路上,运气也不错,并没有任何一股鲜卑人。
主要是李然的威名已经在鲜卑人中传来了。
现在的鲜卑人,要不就是在大营,跟随大军。
要不就是瑟瑟发抖的躲在城池内,谁还敢随便出来乱溜达?
所有鲜卑人都知道,雁门郡有五千汉人骑兵,都有点害怕。
三天之后。
上午,众人抵达雁门郡三十里外。
李然安排众人停下战马,把战马放置一处密林内,安排了几个人守护战马。
其他人,徒步前行,走山林,前往雁门关。
五千战马,声响可太大了,距离稍微近一点,就会被雁门郡的鲜卑人发现。
若是能偷袭,最好还是偷袭,尽量隐藏。
再者说,攻城也不需要战马,还是步行更加方便一点。
“将军,今天晚上,或许会下雨啊,你看这天气,多阴沉。”高顺一边走,一边说道。
李然抬头看看天空。
确实,大白天的,像是傍晚一样,天色阴沉的很。
随即笑着说道:“夜黑风高杀人夜,这样的天气才好。”
一行人,用了大半天时间,才赶到雁门关外,三里处的丛林中。
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见到雁门关。
在见到雁门关的第一时间,不少人都是心里凉了半截。
因为雁门关实在是太高了。
大约有十三四米的高度,远远看着,就觉得瘳人。
要知道,在汉朝这个年代,大多数的城墙,也不过四五米的高度。
就算是洛阳,城墙高度也没有到十米。
但雁门关,远超十米的高度。
而且绝对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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