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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珑白嫩的手被揉得通红,她眼见粗糙的大手往脸上去,忙挣出双手抱上陈桂华的大手,娇声道。
“大伯母一看就是个心善豪爽的性子,快请坐。
林珑初次见大伯母多有不周,请大伯母多担待。”
“哈哈哈,这闺女不光长得俊还嘴甜,难怪二弟妹会喜欢。”
陈桂华看着快吊在手上软软的闺女,那娇俏可人的模样,逗弄的心思立马收起。
听听这小嘴儿,说出来的话就是顺耳。
她是大队长媳妇儿,村里不少姑娘媳妇子都要高看她一眼。
真没谁敢这么大胆地抱着她撒娇,连家里的老闺女也很少有。
那个冤家就是来讨债的,活不干成天往镇上跑,也不知在忙什么。
陈桂华想到老闺女一时有些心塞,赶紧多看几眼林珑洗眼。
“闺女,这是你大伯。
他是咱王庄的大队长,有事儿就找他。”陈桂华拉着林珑的手道。
林珑一听是个金大腿,立马抱手作揖,笑眯眯地道。
“侄儿媳妇林珑见过大伯,还请大伯多多关照,安排个轻省的活计。”
“哈哈哈!”
“哎妈,这闺女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可以啊!”
杨丹红和陈桂华笑得不行,两老娘们抹一把笑出来的泪,拉过林珑又是好一顿稀罕。
王石和手不经意地抚过衬衣口袋上别着的钢笔,掸掸衬衫上不存在的灰尘,笑道。
“是个机灵的娃,就你这小身板估计啥也干不了。
每天跟你娘和大伯母去地里混着,有好消息再说。”
王石和觉得这个侄儿媳妇,比家里那糟心闺女强太多了。
真应该让老闺女与林珑多来往,跟她好好学学,别成天往镇上跑。
镇上的小伙儿,哪里看得上渔村里的姑娘。
【哎,身为大队长连给闺女找个工作,都做不到。】
“谢大伯关照,林珑一定好好上工,挣多多的工分。”
林珑从两个老妈妈怀中,探出红朴朴的小脸,挥着拳头发誓。
她看一眼王大伯与众不同的灰色衬衫,手肘处有两个同色补丁,却依然是王家众人中衣着最好。
特别是别在胸前的钢笔,充分显示了大队长与众不同的身份。
虽然那支钢笔看起来很廉价,甚至有些漏墨水,却一点儿不影响大队长的人设和威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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