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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现在,可是82年啊。
正好是金庸先生封笔十周年。
而刘晓辰正好能记住一部被当时的媒体,誉为“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的小说——《诛仙》。
没办法,这可是刘晓辰再穿越之前,跟“大学女同学”录制的第一部“广播剧”。
印象深刻点,太正常了。
至于这本书,在当时,受到过多少非议,咱先不管。
就说,这本书,看过的人,确实是实打实的有过亿人的。
而且,刘晓辰也希望这本书发表的时候,也能像后世那样,引起巨大的非议。
非议越大,那就代表着销售的越多,看过的人也就多。
那作为这个本书的“作者”,刘晓辰出名也就越快。
当然了,这本书是个白话文,这也是个很大问题。
至少在文笔上,肯定赶不上“四大才子”的那些书。
而且,可能因为时代不同,受到的教育也不同。
这本书如果用后世的白话文写出来,放在这个时代,能不能火,还是个问题。
但是,要知道这本书不是刘晓辰自己写啊。
而且,就算让刘晓辰自己写,刘晓辰又没有系统,也没有超级记忆,现在的刘晓辰,能记住全书的大概剧情,刘晓辰都感觉算是可以了,又怎么可能把160万字的小说,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呢?
不过,不有代笔呢嘛。
刘晓辰现在要做的,只是把他还记的这本书里的情节用刘晓辰自己的话复述出来。
具体的,代笔自己就会按“模仿金庸先生”的形式,写出来了。
因为代笔,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写出来的,还是符合这个时代滴。
至于以后,要是被人爆料了找代笔。
就先不说刘晓辰跟代笔签订了极其苛刻的“保密协议”。
就说刘晓辰的马尼,也是给到位了。
更何况,一旦爆出了找人的问题。
除了引起更大的非议,刘晓辰也完全可以以“找人校对”的名头,轻易的就把事实掩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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