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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半法器狼毫笔到手(第1页)

吃过饭后,秦朔与卓婉晴又跟着孟顺堂父子回到泰宝斋坐了坐,喝了壶孟顺堂珍藏的上好龙井。

虽然秦朔对品茶并没有什么研究,喝到嘴中只有苦味和涩味,但当听说这茶叶五万一斤时,秦朔只能对这茶连声夸赞。

半壶茶下肚,孟顺堂突然开口询问道:“小秦,你到古玩街来是要淘什么宝贝吗?”

“不是,我是来买黄纸、朱砂、狼毫笔、和铜钱的,这种东西寻常的地方买不着,所以我便想着来古玩街看看。”

“小秦,狼毫笔你应该还没买到吧?”

若是秦朔已经买到了狼毫笔,那之前画符的时候就不会问自己借了,这让孟顺堂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精光。

“暂时还没有,一会打算再去逛逛。”

“小秦,你刚刚可是对我的那根狼毫笔颇为喜欢啊,要不我将那狼毫笔送你如何?”

秦朔已经料到了孟顺堂会这么说,赶忙出声拒绝道:

“孟叔的好意我心领了,但那狼毫笔如此珍贵,实在是受之有愧啊。”

那狼毫笔既是古董,又是狼毫笔中的上品,少说也值个八九万,秦朔并不想受孟顺堂如此恩惠。

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要是收下了孟顺堂的狼毫笔,那就等同于欠孟顺堂一个人情,日后还需回报,多少有些麻烦。

“诶,此言差矣。”孟顺堂佯装不悦,“要不是你把那邪物处理了,我和我儿子肯定会被病疾缠身,泰宝斋也会在不久后关门大吉,何来的受之有愧一说?”

“磊诚啊,小秦可是我们孟家的恩人,去把那狼毫笔拿来送给小秦。”

没给秦朔出言的机会,孟顺堂便直接把这事定了下来。

那根狼毫笔跟着孟顺堂已有十年之久,但孟顺堂从来不曾将那根狼毫笔摆上展柜售卖。

因为孟顺堂知道,那狼毫笔对于玄师来说算是一件宝物,他留着狼毫笔就是想在日后赠给玄师,好借此与玄师结交一番,这样对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虽然秦朔尚且年轻,远不如那些早已成名的玄师更具威信力,但今天秦朔所展现的本事却将孟顺堂彻底折服,而且秦朔日后的潜力是不可估量的。

用一根对自己毫无用处的狼毫笔来结交秦朔,这对孟顺堂而言肯定是个明智之举。

倘若不用这根狼毫笔维系两人之间的关系,那日后遇到什么事情就不好请秦朔出手相助了。

“孟叔,这不太好吧?”

秦朔自然是明白孟顺堂的心思,可秦朔并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古董商人更为精明。

虽然孟顺堂对自己很是敬重,但两人毕竟是第一天认识,秦朔对孟顺堂还是有些提防之心的。

古董店自古就不怎么干净,孟顺堂能将泰宝斋做得如此之大,想必是个很有手段的人,秦朔在他这个老姜面前终究还是太嫩了。

“这没什么不好,正所谓:‘宝马配英雄’,既然小秦你正好要买一支狼毫笔,我怎有不成人之美的道理?”

话音刚落,孟磊诚便把那狼毫笔拿了过来,放在了秦朔的面前。

这种事情卓婉晴与孟磊诚并插不上话,所以只能在一旁看着。

“孟叔,这东西我真不能白收,要不您便宜卖给我怎么样?”

不得不说秦朔确实对这狼毫笔很是中意,于是便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小秦啊,既然如此那你就按你说的办,这狼毫笔我就一千卖你好了。”

孟顺堂也看出了秦朔不想白白欠自己人情,秦朔这个折中之法倒也还不错,既能让秦朔不欠自己太大的人情,也能让孟顺堂维系与秦朔的关系,可谓是一举两得,这让孟顺堂在心中对秦朔颇为称赞,自己这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有秦朔一半就好了。

“一千不行,这狼毫笔怎么说也是大几万的物件,要不我给您三万吧。”

三万对秦朔并不是个小数目,脱开而出的那一刻就让秦朔感到了心疼,但为了不欠孟顺堂太大的人情,只能多花点钱了。

两人对狼毫笔的价格拉扯了一番,最终决定将这狼毫笔以两万的价格卖给秦朔。

“孟叔,要是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多谢孟叔把这根狼毫笔便宜卖我,日后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直接给我打电话。”

临走前,秦朔朝着孟顺堂客气道,而孟顺堂等的就是秦朔这话,这让孟顺堂不禁面露喜色。

“小秦,就不要和我再客气了,以后要是缺朱砂、黄纸这些东西可以直接来找我,我认识卖这些的人,可以帮你弄来,这样你就不用满大街的跑了。”

听到这话,秦朔的眼前顿时一亮,以后自己用到这些东西的地方确实多了去了,有孟顺堂帮自己弄来确实省了秦朔好多功夫。

慕秀于林  巅峰人生〔快穿〕  [综]带着技能去穿越  (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senorita  去世后我缠上初恋  女配解锁各种(快穿)  晓之予情  快穿女配的综艺之旅  奶糖酥  你怎么那么可爱  穿水晶鞋的女巫  隐婚未遂  最长的告白  废后将军续  神豪:开局打赏主播一个亿  被虐重生后,真千金杀疯了  小月夜  [综娱]欲戴王冠  荆刺烈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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