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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作品要写什么,乐景已经有了思路:他打算写一本推理小说。这还是《奉天杂闻》上连载的《偷情分尸案》①给他的灵感。
当初看到分尸这两字时,他还以为是什么推理刑侦小说,着实让他好奇了一把,所以虽然他手里的小说连载部分看起来比较像小黄文,他还是让小厮帮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杂闻》,打算在黄文里找剧情,研究一下民国时期推理小说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厮的同屋正是这《奉天杂闻》的忠实读者,是以小厮很快就给他抱来一大叠报纸。
然后乐景就顶着小厮异样的目光,淡定地开始翻阅报纸。
虽然报纸期数不全,但是他还是拼凑出了《偷情分尸案》的主要内容,然后他便为古人的“会玩”给惊呆了。
《偷情分尸案》虽然名字带有惊悚的“分尸”两字,但是本身和刑侦推理没有什么关系,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艳情小说。
是的,这种在后世只会被和谐的小黄文在风气保守的民国时期不仅没有被藏着掖着,反而光明正大地被刊登在了报纸上,而且销量还颇为不错,这还真是一个绝佳的黑色幽默。
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做陈晚朋的年轻人,生性风流,那啥天赋异禀,又长相俊俏,因为太帅了,所有大姑娘小媳妇都往他身上扑,所以他是见一个睡一个。
其中各种艳情描写暂且不表,就说有一次,他勾搭上了一对姑嫂,三个人颠龙倒凤好不快活。
然而好景不长,三人的事情败露,为了家中女眷的名节,这家的男人就把陈晚朋给勒死了,为了销毁证据,顺便还分了个尸,抛去野地给埋了。然后作者就借陈晚朋的悲惨遭遇告诫读者们:淫人妻女者是没有好下场的!
乐景读完这个故事只觉得哭笑不得,从此也对民国小报的没下限程度有了深刻的认识。
果然读书人耍起流氓来也是不同凡响啊。也怪不得那小厮看他的眼神会那样古怪。可不是嘛,他这个大烟鬼,戒毒后身体还没好全,就急吼吼的开始看小黄文,如此好色可不让人鄙夷嘛。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一言难尽,但是也由此激发了他的灵感。
推理小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欧美得到发展,六、七十年代以来在日本风行,推理小说这个名字,也是日本人给起的。中国的推理小说发展很晚,而且就规模而言也比不上欧美和日本。
乐景是从那个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过来的,自爱伦坡发表了世界上第一本推理小说后,这一百多年来,推理小说中的犯罪手法不断推陈出新,在乐景所处的时代已经形成了种类繁多的成熟流派。
它们中的任意一种流派都是吸取无数前人智慧结晶的结果,在当今这个时代可是国人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物。
《奉天杂闻》这种小报就像是现代的很多新媒体公众号一样,一向是靠猎奇性博人眼球,推理小说本身的诡谲曲折也正合这类小报的路子,更容易被选取刊登。
思索了一会儿,乐景握着钢笔在白色信纸上端端正正写下八个大字:奉天密室杀人事件。
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这八个字笔力虚乏无力,好似孩童笔迹。这样的稿件送过去,跟有可能会被当成恶作剧打落下来吧。
乐景叹了口气,只能慢慢来了。
※
夜幕低垂,李廷方从学校回来,在侍女的伺候下脱去大衣,随口问一旁恭敬侍立的管家:“景然今天身体怎么样了?”
管家回答:“听说已经能下来走几步了。”
李廷方眉开眼笑:“哦?到底是年轻人,身体恢复的就是快。”
管家瞄了一眼自家老爷老怀甚慰的模样,犹豫了一下,还是斟酌着回答:“景然少爷,上午的时候让人帮他收集旧报纸来读。”
李景然身边伺候的小厮是他的儿子,所以李景然的一举一动当然瞒不过他。
虽然不知道这个有名的纨绔子弟是怎么样赢得自家老爷的青睐的,但是他可是知道老爷收容他们兄妹二人是顶了多么大的压力的。
现在街上已经隐隐有风言风语传出来了,想老爷一世清名很有可能要因为这件事毁于一旦,怎么能不让他着急。可是他这个做仆人的,又怎么能对主家的事指手画脚?
如今这李景然身体还没好,开始想着那些下流的事不说,还让人去给他收集那种不正经的色报,真是枉费自家老爷对他的一番苦心!
“报纸?”李廷方挑了挑眉,笑道:“这小子倒是勤奋好学,身体还没好就想着读报。”他奇怪问道:“想看报纸的话,为何不看新报?”
管家低下头,不敢看自家老爷的表情,愤愤回答:“因为新报不合他胃口,他特意让小厮帮他收集往期的《奉天杂闻》来读。”
《奉天杂闻》这四字一出,李廷方的表情就颇为微妙了。作为一名正经的读书人,他当然是看不上这种下流庸俗的小报的。
李景然竟然看这种报纸?
想起那日在他面前不卑不亢,秉有磊磊风骨的少年英杰,李廷方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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