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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轲城与恒州城相隔并不遥远,穿过两郡接壤辖地,路途两百里,原本快马加鞭一天的行程,因为马车的缘故走不快,再者段元亨没有选择官道,而是贴着羊角山脉一路游山玩水,时不时的走走停停,似乎一点不着急。
邓婵钰有些疑惑,却没有开口询问。她没怎么出过门,在马车上坐久了,难免有些不适,二十里一歇,对她来说倒也不错。沿着山路而行,坐倦了就下来走走,活动下身子。
行程过半,却用了一天,眼见天色渐暗,不得不找地方过夜,若是走官道,大可以下官道进城安顿,但走僻径小道,找不到庙檐难免就要风餐露宿了。
对于段元亨来说是家常便饭,以前在外闯荡,没那么多乡村野店,多半是以天为被地为庐,习惯了也不觉得遭罪。自从踏出州主府的那一刻,就没资格逞娇贵了,也深刻的体会到,脱下那层光鲜亮丽的皮,自己又算个什么,江湖里的一只虾米而已,还是只能在浅滩上游离的那种。
相比较而言,安居深闺不沐风霜的邓婵钰就显然不大习惯。起初听说要露天夜宿还颇有几分好奇兴趣,随后听到段元亨有意无意的提了嘴蛇虫鼠蚁,那仅有的几分好奇也打消殆尽了。
后头吊着的五十轻骑可不是普通的军伍骑兵,若是如此邓瑁出手也略显寒酸了,大大配不上长公子出行的阵仗,更体现不出对女儿的上心啊。从这些军士一路有条不紊的纪律以及执行指令的果速,段元亨猜出这些都是邓瑁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亲兵,琅骸军。
恒州仅次于雕虎白鳞军的一支铮铮雄兵。
这些都是从二十万兵马各营中挑选出来的兵尖子,每个人都极为擅长骑射之术,且身上至少携带了五种兵器,段元亨一路冷眼观察,统一的三种分别是:腰间佩挂骑战最佳的宽口马刀,背扛七尺红缨枪,马鞍左右各提弓矢。至于剩下两种,其实没有明确的固定配置,段元亨瞧见五人携带连弩,走在队列最后。军营中常有制定战略阵形来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战役,而弓弩为远程武器,往往会被护在阵形后方,以避免伤亡,从而发挥最大程度的压制力,以逸待劳,哪怕对方突进至身前,多半也是拿命来填,死伤惨重。其余不佩戴连弩的轻骑,或带狼牙锁链,或带淬毒短匕,各有不一。至于最后一种,实在无迹可寻,也只有真正实战时才能领略了。
邓瑁治军素来严谨,既然是亲兵那自然更加铁血些,五十骑分工明确,井然有序。段元亨选在沿溪的一处空地安顿,无需下令,五十骑已翻身下马各自分工。
喂马,拾柴,取水,打猎,巡视,警戒。
段元亨暗自点头,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一支这样的军队。从马车上取下器皿,与邓婵钰一起走到溪边。
溪水潺潺,清澈见底。
女子都爱干净,邓婵钰坐在溪边一块石头上,捧水洗了把脸,动淑女温婉。段元亨则奔放无羁,挽起袖子操起水就往脸上泼,溪水冰冰凉,格外舒爽。邓婵钰正要给他递去丝帕,却呆呆的看见他将袖子往脸上抹,就算是擦干净了。
段元亨笑了笑道:“习惯了。”
邓婵钰默不声,曾经听爹爹说过这位衣食富贵的相公外出六年,未有多大感触,在她看来,身份尊贵的长公子无非是换了个地方享受紫醉金迷,说是外出游学,还能真吃上苦头不成。但自成亲以后朝夕相处对段元亨的言行举止越来越了解,却发现他身上并无半点勋贵子孙的娇纵,反而更为贴近寻常人家子弟,偶有一些小粗俗,却没让她有丝毫的反感。这种在富贵人家看来的粗俗,像极了普通百姓看待显赫贵胄言行的矫情。
她抿了抿嘴,上前用丝帕温柔擦拭他棱角分明的脸庞。
天色已经暗透,营地生起几团篝火,夜晚寒意最甚,两人贴坐在火堆旁。这些亲兵格外“懂事”,特意与两人保持距离,一来是尊卑有别,二来是人家两口子你侬我侬,一群大老爷们在旁边算怎么个事儿?
五十人分为两波,轮流值夜,休酣。
邓婵钰不善言辞,第一次露宿野外,拘束的很,但也不会像富家小姐娇贵劲上来直抱怨,她席地而坐前,将一条丝帕垫在地上,避免弄脏了衣裙,原本之前想回马车上再取一块布料给段元亨,就看到他一屁股已经坐在地上了。精致日子过惯了,她很难做到段元亨这般。段元亨也不指望她学自己一样“邋遢”,女人吗,讲究些才好,尤其是细皮嫩肉的女人。
没来由的想到江湖上遇到的一些和男人称兄道弟的女侠,喝酒豪气,不拘细节,却大多皮肤粗糙,手脚像个男人,胸前也是平平,倒不是说生来就小,而是为了方便故意用裹胸裹成一马平川,总不好与人交手的时候还活蹦乱跳。多少女子向往成为女侠,潇潇洒洒,段元亨却只觉得可惜。又想起那日洞房花烛夜,那才叫柔若无骨,雪肤如绸......
看向身旁绝美女子的目光有了些许炙热。
似有所感,邓婵钰侧头迎上了那带着温度的眼神,俏脸晕红。这个眼神她格外深刻,当段元亨要对她做那令她娇羞欲死的事情时,就是这般看着自己。
段元亨脸皮何其厚,脸上堆满坏笑,险些让这只受惊的白兔落荒而逃。就在邓婵钰想要出言“提醒”段元亨要分清场合时,这无良的夫君已经换了一副道貌岸然的正经模样。
段元亨开口道:“有没有好奇为什么不走大道,而是磨磨蹭蹭的绕山走小道?原本是打算直奔恒州城的,只是临时有些变动,不过这样也不错,难得出趟远门,就当陪你逛逛山水。”
邓婵钰乖巧的点点头,看着架在火上逐渐烤熟的山兔,香气四溢。兔肉她也吃过,只是这样烤出来的还是第一次尝试。起初看见活蹦乱跳的野兔被捕猎的轻骑拎回来,将要宰杀剥皮,她着实有些不忍,躲进马车不肯下来,深怕看见血腥的一幕。而此刻闻见肉香,久未进食的她忍不住腹中直打鼓。
段元亨笑了笑,将简陋搭起的烤架抽下,略微吹了吹,撕下一条兔腿递给矜持女子,说道:“尝尝看,比不上府上厨子做的山珍海味,但也不至于难以下咽,缺些佐料,不然会更美味。当年出门游历学了不少手艺,这烤野味的本事也是饿疯了自己琢磨出来的,要是平时吃肯定没啥味道,但饿的时候就是另一番滋味了。”
邓婵钰斯斯文文的咬了一小口,或许是真的饿了,这简单处理过的野兔肉还算有些滋味,虽然嚼起来有些柴硬,但不至于难以下咽,起码眼下填饱肚子是绰绰有余。段元亨倒是有滋有味的撕啃着,仿佛人间美味。当初他第一次吃这些简陋的食物,比起邓婵钰还大不如,那叫一个难以下咽。也不奇怪,堂堂州府长公子哪顿不是八珍玉食,吃的了这寡淡的野味?后来也就是饿惨了,才懂得能有的吃就往嘴里塞。
填饱了肚子,段元亨将邓婵钰送回马车上。一群大老爷们皮糙肉厚,席地而卧没啥讲究,但细皮嫩肉的小娘子总不好让她遭罪,马车上地方也不小,棉垫松软,马马虎虎休息不成问题,总好过和蛇虫鼠蚁打交道。
邓婵钰枕着一团叠好的衣物,半靠在车窗旁,勉强能伸直双腿。段元亨倚在车轼上,撩开半边帘子看着窗外的月色,谈不上半点皎洁,甚至有些黯淡。
他轻声道:“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啊。”
邓婵钰抿了抿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夫君一路刻意放慢行程,可是有什么缘由?”
段元亨笑了笑,也不隐瞒,说道:“在等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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