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韦训头也不抬,随口说:“你听岔了,他说的是恭祝、新人喜结良缘。你在家里蹲太久,耳力都退步了。”
庞六和霍七的功夫远不如韦大,这话虽然讲不太通,却又不得不信他。
庞总管果然践诺,派了两个经验老到的簪娘来给宝珠试妆梳头,让她选择合意的妆容,从容体面参加典礼。灵宝县原名桃林县,此地妇人喜欢桃花、桃果等绒花式样,宝珠试了试,虽没有金银闪耀富贵,倒也娇俏清新,就定下了。
两日转瞬即过,吉日已到,雨过天晴。
婚礼通昏礼,迎接新娘是在黄昏时刻,然而新郎家的准备从清晨就开始了,这一天从开始就透着一股紧张而喜悦的气氛,庞良骥早早派来一队装饰华丽的人马,等着接客栈里这几位最重要的宾客去玉城庞家。
晨光熹微,担当傧相的韦大、霍七两个人分别收拾自己,沐洗、梳头、更衣,将备好的绸缎礼服层层穿上。
宝珠在簪娘帮助下梳了满意的望仙髻,插一串轻盈桃花绒花,眉心贴上桃花瓣形丝绢花钿,对镜自照,心情十分愉快。
从房间里出来,见韦训也穿戴好了,傧相的衣服是缇红色罗袍,色彩极为饱和,映得他苍白面容上也有了血色,腰系嵌金錾花蹀躞带,足踏云纹乌皮六合靴,江湖草莽气暂退,眉目中灵气湛然四射,称得上神清骨秀。
唐皇室最喜欢热烈华贵的装扮,这一身傧相服很符合宝珠的审美,她打量一眼,爽快称赞道:“这不是很好吗?你就该多穿些鲜亮颜色,这样显得气色好多了。”
说完提起裙摆,踩着绣有粉桃的翘头履,咚咚咚跑下楼参观庞家派来的马队,发髻绒花上的银铃跟着她一路叮铃而去。
韦训本不习惯穿这些滑溜溜的丝质衣服,浑身不自在,被她随口夸这一句,愣在原地,脸上血色更浓,只不知道是红衣裳映的,还是全身的热血都涌了上来。
庞家公子大婚的事已经满城皆知,当下就有许多儿童围着来接人的人马讨要铜板彩果,住店的客人们也纷纷出来看热闹,庞家的人早已准备好,将大枣、栗子、莲蓬子散给他们,博得吉利彩头。
宝珠笑嘻嘻地站在门口瞧了一会儿,十三郎一大早出门不知干什么去了,她抓了一把彩果准备等他回来吃,回身却看到另一个穿着缇红色罗袍的人从客栈楼梯上缓缓走下来,宝珠脸上笑容即刻消失,手里那把枣栗哗啦啦全撒在地上。
霍七郎是第一次受邀参加人家婚礼,况且是担当师兄弟的男傧相,想要好好表现,今日也着意打扮过,将胸部裹平了才穿上傧相礼服,从体格看已经完全是个英英玉立的男子形象。又不知怎么的,她脸上那条狰狞的巨大疤痕消失无踪,面容如冠玉般光洁,风姿秀异,顾盼生辉。
宝珠只看了一眼,觉得不管是身量、肩宽还是气度,都跟自己兄长韶王神似,一惊之下,魂魄几乎飞走了。
与妹妹不同,李元瑛完全继承了母亲薛贵妃的绝世容颜,受封韶字,单纯从字义看就是形容相貌、年华、气质的绝美。十四岁时行束发之礼,紫衣玉冠登上朝堂,姿容震惊满朝文武,当时的宰相裴裳用一句话形容他:春山濯濯,端严若神。
然而李元瑛的绝色外貌并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丁点好处,反倒因为那张脸处处掣肘。多有政敌攻击他生就女相,无人君之表,有祸国之貌。
生得太美,每次骑马出行,长安必然观者如堵,拥塞道路,大有掷果盈车、看杀卫玠的劲头,因此韶王多年来只能被迫乘坐马车出行。大唐尚武,无论文官武将、男子女子,贵族们出行都习惯骑马,只有老病衰弱不堪劳顿之人才会乘车,因此这又成了李元瑛身体病弱,不宜继承大统的罪状。
宝珠看着霍七郎身上的缇红色罗袍,脑海中浮现出兄长十九岁大婚时的盛况。那时他年纪渐长,长得越来越像过世的娘亲,婚礼穿上新郎的鲜艳红袍,风流之盛,独绝一代,反衬得清河崔氏家的新娘如同一只灰扑扑的鸽子。
皇帝思念贵妃的石榴裙,早不许后宫妃嫔穿红,婚礼上一眼看见儿子仿佛贵妃在世般的姿容,泪洒当场,典礼时说两句话便止不住哭一会儿,便如嫁女的老翁一般哀伤。
从那场婚礼之后,皇帝以伤情为由,渐渐疏远韶王,曾经备受宠爱的李元瑛虽然住在长安,其后几年竟然见不到自己亲生的父亲,也正是在这段尴尬时光中,奸人趁虚而入,离间了父子感情。被敕令贬去幽州时,李元瑛都没有亲自申辩的机会。
此间种种不堪,宝珠从小就无数次想过,如果她能和阿兄交换相貌就好了,她能够继承母亲天下无双的美貌,而兄长也不用再被那副美丽皮囊所负累,如愿得到至尊真正的信赖:太子之位。
其实单独看五官容貌,霍七郎跟李元瑛并无一处相像,更何况有明显的女性身体特征。一个是亲王贵胄,一个是江湖侠客,宝珠从未将她与自己尊贵的兄长比较过。
但今日她裹胸穿上红袍礼服,一洗草莽野性,脸上的旧伤也不见了,那种轮廓上的神似让人无法忽视。一个是男生女相,一个是女生男相,竟在两性融合的中间地带撞上了。
沉浸在并不愉快的回忆之中,深深怀念久别的亲人,宝珠早忘了避嫌,目不转睛、魂不守舍地盯着盛装打扮的霍七郎出神。
这让在场另外两人都深感不安。
霍七自知生得好,常被人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否则也不会闯祸被老二洞真子重手破相。耳畔听得二楼走廊传来捏碎围栏的咯吱声响,寒气忽隐忽现,她悄悄背过身去,尽量削弱自己存在的气息,低调地找了张角落的桌子面墙坐下了。
笔下主角(虫族) 人渣他以身殉职 我在兽人世界当公务员 末世疯狂囤囤囤 再少年 渣错反派,硬吃软饭[虫族] 坏了,冲着我无心道来的! 说好的病秧子呢[快穿] 炮灰师叔还不想死(穿书) 仙界第一草包 重生给假少爷撑腰 自从得了精神病,我的精神就好多了 掌中啾他以下犯上![娱乐圈] 穿书之女主是恋爱脑 你白月光归我了 男配只想考科举 真千金被听到心声 AO恋综里唯一的beta! 我是马文才?! 路人他竟是灭世boss
这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善,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恶。三千世界,即使高远,也离不开凡尘俗世。修行之人,纵使飘渺,也逃不脱世道人心。说是虚幻,其实也是现实。说是仙侠无情,其实也是人生百态。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多谢所有将这部作品看到最后的人,谢谢。。。...
...
逆生死,破轮回,乱阴阳。本死之人,因为一生执念,逆死返生。这是一段在阴曹地府修行的传奇故事!故人已死一执念,上穷碧落下黄泉。破乱阴阳动轮回,只为逆死以返生!苏醒在三生石上赋诗一首,说是到此一游。天子娘娘难产鬼着急,乱中苏醒当孟婆,话说孟婆汤好喝吗?没喝过?尝一口试试味道。在酆都好不容易混出一个工作,在澡堂里当师傅,要为女鬼搓背?!阎王老爷的孩子成功生下来了,要请苏醒当家庭教师,听说是个漂亮的女孩子。苏醒大喊道教鬼啊!我是一个人?(考究与创新并存,集阴间神话体系。修缘已有百万字完结小说,人品有保证!)...
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看破天地奥义,破碎虚空。喝着小酒,哼着小曲,薰薰然,飘飘然,踏上大道,才是太上境界。本书讲的是,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他自己不知道),被别人送回千世前(穿越了),重新修道(看运气吧),重续前缘(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神奇的怪兽,豪爽的朋友,漂亮的女孩,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
声明本文全文虚构世界,请不要与真实世界对号入座。名为百战的游戏系统,在下架之前发生了意外,其余系统帮助他完善核心。最终在一场不明的爆炸之中,穿越到异世界,在那里百战通过庞大的系统数据,建立新的文明,改造偃甲,异世界制造机甲,武器,创造新的世界,新的巅峰!!...
穿越了,而且成了一派之尊!看起来似乎不错,只是这个门派似乎弱了点,人也少了点师兄,师傅说了,振兴本派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唯一的同门师妹一脸不爽的说道如果你做不到的话就赶紧将掌门之位让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