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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辛筝(第3页)

辛筝继续道:“人手若是还不足,等我半年,我还能提供更多的人手。”

抄个书而已,能读会写就行,看不看得懂抄的是什么书,那是以后的事。而按这个标准,击鞠场和辛侯府任何一名仆人都能达到。

辛国的国君直属封地经过这么多年的扫盲,相信十个至少九个具备最基本的读写能力,不能迅速跟上时代的都被淘汰了,想找些能读写的人才不难,就是不知道愿不愿意跑这么远。不过最后一个也不是那么重要,不论是她还是虞都有的是办法让氓庶愿意。

徐清道:“三千足矣。”

抄个书而已,实在不行,她府里那些就不抄了,全搬学宫里来。

说实话,那么多书,保存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光是保存就掏空了她所有的积蓄,现在没了辟雍学宫祭酒这份高收入的工作,她也不知自己还能撑多久才破产。

书都捐给学宫,自己是祭酒,等于还是自己保管,但保存典籍的所有开销却是辛筝负责,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要抄薪火台与辟雍学宫的书还是得找不少人打通关节。

书是最珍贵的东西,如氏族对于家中藏书不允许外人阅览一般,薪火台与辟雍学宫里的藏书也并非完全公开的,必须是有身份的人才能阅览,至于抄一份,这个条件就更苛刻了。

物依稀为贵,每个都抄一份,书还有什么价值?

要打通关节并不容易,费时费力费钱。

徐清与辛筝简单敲定了下学宫藏书阁的规模后便离开了。

辛筝将最后一口饭食吃完,陶罐送了回去,却没紧着回蒲阪,而是在工地与击鞠场之间的街道上漫步寻找酒肆,她有点想饮酒。

这一片原本是野地,但随着击鞠场的发展而被造篾岁改建成了街道,街道上所有的房子全都是商铺,到了如今,最初的一条街已经扩张成了一大片街区,人头攒动,摩肩擦踵,一派盛世繁华的风流气象——忽略街区外冻死荒野的尸体的话。

辛筝寻了一家酒肆打了一壶梨花白,有一口没一口的抿着,抿的很小口,但抿得多了,量也不小,不知不觉便觉得意识有些模糊了。

虽然意识因饮酒而模糊了,但辛筝的步伐却分毫不曾收到影响,一步一步,节奏缓慢而分明。

唯一能证明她的意识已经不清楚的只有她无意识按在腰间铜剑上的左手,左手保持着最省力也最方便握剑与拔剑的姿势,拔剑与暴起之间不需要任何过渡。

只是,不是熟人看不出来。

不巧的是,君离是熟人。

请新结交的友人饮酒,顺便来探望一下好几天都在蒲阪见不着人的辛筝,不曾想,明明听到了辛筝的脚步声,也冲着脚步声的方向喊了,就是没理会自己。

东郭绰忍不住问君离是不是听错了。

这一片街区全是商铺,卖的东西从生活必需品的衣食到奢侈品应有尽有,这也导致这条街上到处都是人,怎么也有上百人。

上百人里分辨一个人的足音,东郭绰觉得听错了很正常。

“我没听错,就是兕子。”君离坚持自己没听错。“应该是她没听到我的声音。”

山不来就我,我便来就山。

君离循着辛筝的足音寻了个过去,收获一只身上带着酒气的兕子。

“兕子你饮酒了?”君离抓着辛筝的右手晃了晃。

盛酒的酒器是葫芦,这种在元洲各地都广泛种植的植物是元洲所有物种最常用的盛水器之一。

将葫芦掏空晒干或剖开或不剖都可作为盛水的容器,辛筝手里拿的是最常见的酒葫芦,长半尺有余,不算大,容量自然也有限,理论上这点酒醉不了人。

但,辛筝不擅饮,并且葫芦里的也并非严重掺水的劣酒或一点都不醉人的酪浆,而是蒲阪名酒梨花白。

梨花白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它:帝国十大烈酒之一,仅次于西荒的青稞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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