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巫咸(第4页)

常仪懒得再说什么了,掉头就走。

夏虫不可以语冰。

巫咸目光闪烁的看着常仪转身,在常仪转身的刹那起身递出了自己随身的宝剑。

什么都没刺到。

剑刃被两根手指夹住了,巫咸惊讶的发现回头的常仪的右眼变成了赤红色,整个人的气质也变了,从带着书卷气息的清冷变得慵懒妩媚,神女和妖女也就这差异了。

妖女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宝剑,勾唇笑道:“我猜对了哟,你果然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巫咸将宝剑拧了下去削妖女的手指,妖女却及时撒手了。

“天人交感境。”妖女继续道。“千年来巫咸殿主中你是唯一一个。”

一群成天盯着星空的星相师,哪怕曾经身手高超,仰望星空百年后身手也该彻底废了。

巫咸道:“想要长久的观星,总得有个健康的身体。”

妖女点头赞同。“此言有理。”

若非两人言谈时已过了数十招,只听言谈倒颇似熟稔的友人。

“陛下也让属下吃惊。”巫咸甚为感慨。

常仪的身体状况他们是知道,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给废了,身体孱弱,不能习武也不能修习灵力,自然也不能掌控那份力量,简言之,这就是个注定了的废物。

六年前的动荡也和这一因素有关,若常仪能够掌控那份力量也不会出现六年前的动荡。

如今的常仪尽管气力大了些,却仍旧没有超出普通人这个范畴的力量,但这往来的过招里却透着十足十的技巧,身经百战尸山血海中磨砺出的技巧,用最小的力气和最高的技巧诛杀最强大的敌人。

巫咸惊讶的发现自己这个天人交感境对付一个普通人竟然比对付族里同境界的人还要吃力。

但,普通人终究还是普通人。

巫咸意识到了这点,妖女也意识到了,最重要的是,身体快吃不消了。

妖女忽的完全放弃了防御,任巫咸的剑刺进了自己的心口,在巫咸惊讶的目光中不退反进的前冲,白皙修长的手抚上了巫咸的脖颈。“你看到了什么?”

巫咸不顾生死的搅了搅长剑。“我看到了人族的末日。”

妖女哦了声,咔嚓一声,巫咸的美丽的头颅垂了下来,眸子里失去了所有生机的光彩。

“一点都不像。”妖女对巫咸轻语,右眼的赤红缓缓褪去,整个人的气质又恢复了带着书卷气息般的清冷。

饿,好饿。

痛,好痛。

常仪将心口的利刃拔了出了让伤口能够更好的自我修复,然后,更饿了,饿得哪怕是一头大象也能吞下。

常仪克制着饥饿在脑子里问:【看到人族末日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我会毁灭人族?】

【你对你的人生理想难道就没点数?】

【失去四分之一的人口并不会灭族。】

【....我建议你最好先找点东西吃,修复伤口很耗费能量的,再不补充能量,相信我,你会饥饿得连巫咸的东西也能吃下去。】

※※※※※※※※※※※※※※※※※※※※

一兆等于一百万。

一百兆也就一亿的意思。

PS:前两天都加班到十点,没更新,尽量这个月加更补上。


热门小说推荐
沈奕辰简一

沈奕辰简一

心灰意冷离家出走,却被沈奕辰捡回了家。传言沈大少冷酷无情,手段狠辣,简一看着某人亲手给她做的一日三餐,一头黑线。传言沈大少有洁癖,简一看了眼在浴室给她洗衣服的男人,仰头望天。传言沈大少不近女色,简一不怕死地试了试,于是,她怀孕了...

砂隐之最强技师

砂隐之最强技师

新书雾隐之最狂剑士已上传,大家多多支持少年白石本为普通的一位砂隐村下忍,却在一次意外中获得一件特殊道具以及大量零碎记忆片段,不断摸索推演过程中,成功将异世界初始技能高速移动,转化为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忍术,从此少年白石开启一场砂隐村的最强技师之路。本书群号632892377...

超级果园

超级果园

小山之上大雪纷飞,山谷中却有个热带果园!荔枝,芒果,火龙果,莲雾,杨桃,百香果,榴莲,山竹,菠萝蜜,还有释迦,鳄梨,神秘果耕田种树遛狗架鹰,这就是水果大王沈阳光的田园生活!...

男神他又套路我

男神他又套路我

男神他又套路我前世苏倩倩一心学习,被母亲和妹妹玩弄于股掌之中,到最后连命都送了!意外重生。重活一世,虐渣渣,谈恋爱,成为人生最大的赢家!唯独婚姻是最不想要的,可是傅少,您别缠着我啊,我哪里好,我跑不掉改还不行吗?...

重生之乱世凰踪

重生之乱世凰踪

洛丞相府嫡小姐懦弱无能无才无德,姨娘庶女联手逼死了她。再次睁眸,已是21世纪头号王牌特工杀手,寒光乍起,听着那些寻事者大言不惭,清冷傲慢的声音响起夫人,何来的夫人,只不过是个姨娘而已!只是一日的功夫,丞相府的嫡小姐性情大变,无人知晓,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不再是原来的洛韵惜。深宫别院,豪门相府,阴谋不断都关系着洛韵惜,一个不想进入,却早已是棋中人。她不愿与谁为敌,她不愿交心与谁,却因为他,一次见面,二次见面,三次见面,四次见面,早已另眼相看,早已步入这血雨腥风...

重生之极品小王爷

重生之极品小王爷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