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更恶心的是,因为想瓜分的人太多,互相掣肘之下,季连侯会很难死。
盗趾深以为,不管自己日后是胜是败,绝不能让王侯贵族们过得舒坦。
鲁阳是澜州最繁华的城邑,粮食囤积甚多。
屠杀所有贵族抄没家产后,奴隶军控制的粮食够全城吃三年,若以抄出来的珍宝换粮食,估计能吃更久。
只是,随着鲁阳被攻破,盗趾估摸着兖南的诸侯不会再卖粮食给自己了,以后的粮食便只能靠抢和自己耕作。
之前的三方大战虽然没对鲁阳的城墙造成多少破坏,但城内的破坏却是不小,盗趾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开始安民与恢复秩序。
为了这场战役,本就两日未睡的盗趾又是一宿未睡,却奇异的没有觉得精力不济。
盗趾随手往嘴里塞了一把蒸麦,心里有些微的诧异。
他在做奴隶的时候便已是二重境的武者,后来连番征战,又突破至第三重。
遇到常仪的时候,常仪告诉他,他的境界靠的都是生死边缘的领悟与潜力爆发。
人在生死边缘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没死,多少会有进步,但像他这么全靠生死搏杀的,寡。
虽寡,进境却是惊人的,后遗症就是他是人,不是神,身体禁不起这么折腾,看着没事,但身体里积攒的沉疴简直没眼看,回头爆发出来,他就得体验到什么叫病来如山倒,缠绵不愿去。
常仪送给了他一篇功法,作者也是那个叫元的,说是对他的身体和寿命会有好处,若是再精心保养身体,不作的话,活个两三百年不是问题。考虑到盗趾在干的事,显然不可能有精心保养身体的条件,寿命的影响不会大,但身体会好一些,沉疴少点,以后病来如山倒的时候也不会太痛苦。
初时将信将疑,没练,后来并肩作战多场,再看了常仪对贵族与蒲阪的恶意....觉得常仪没必要害自己,便练了,之后,身体状况的确感觉到越来越好,精力也更加旺盛。
那个叫元的人究竟是什么人?
深谙政治与历史,又有如此神奇的功法。
心中诧异,盗趾仍旧忙着各种事务。
人在忙碌的时候,往往会有忙上加乱的事。
蒸麦并不好吃,麦粒表面的麸皮哪怕蒸过了也还是难以下咽,哪怕盗趾打小吃惯了也还是吃得很慢,再加上还要处理事情,就更慢了。
一碗蒸麦才吃了一半便有了新的乱子。
三方大战,鲁阳实在是太乱了。
人心是善还是恶?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但混乱的时候人心肯定趋于恶。
浑水摸鱼,谁不喜欢?
毕竟,杀人放火金腰带。
负责抓溃兵和浑水摸鱼的城狐社鼠的是乔,乱子也与他有关。
自然不是乔趁乱牟利,乔不是人,盗趾在了解了一番乔的生理状况后便意识一件事:乔是这世间最合适的秋官。
他没有人的各种欲望,心性也异常纯澈,不会也不可能徇私。
盗趾对乔非常信任,让乔负责奴隶军的纪律。
纪律是常仪灌输的,常仪觉得,一支能打的军队应该有纪律,不然乱哄哄的,乌合之众罢了,只能打顺风仗,禁不起真正的打击。
盗趾反思了下自己过去的胜败,发现很有道理。
以什么为军纪?
所有人一起谈谈,觉得应该如何如何,大部分人都同意的话,军纪自然就有了。
只一点,彼时一起谈出军纪的人都是奴隶角斗士,在角斗场生活长大,对于规矩还是很有理解的,共议的军纪也相当不错,反正他们自己是能遵守的。
只是,彼时的人同意,如今的人不一定还同意。且,数年过去,一路从冀州打到澜州,彼时的老人还剩下的也不多,大多是后来加入的。
在澜州刚安顿下来那会儿便有提议过那些贵族不要杀,全都为奴,被盗趾给斥责了。
他要的是一个没有奴隶的世界,不是来个框架不变,只是架子上摆的东西换了位置的世界。
虽压了下去,但盗趾很清楚,那只是一次试探。
很早的时候常仪便在私下里与他说过,奴隶军难以长久。
UC世纪,这是一个战争与死亡的时代,穿梭于这个时代的某个人,为了活下去而战斗着。...
叶鹏飞,雷系天灵根。与一个神秘少女的偶遇,让他发现筑基,金丹这些根本就是渣。在一个遥远的星域,元婴修士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天生我才,不好好修炼岂不是浪费最后偷偷告诉你,猪脚的宠物是人变的。本书QQ群230651874更新计划,每日保底更新4章另收藏超1000当天加更2章,超3000当天加更5章周会员点击每增加1000加更1章周推荐每增加500加更1章...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传说中,龙骁是无比尊贵,只需跺跺脚帝都都要抖三抖的龙氏帝国总裁,霸道阴狠,残酷无情,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病,而盛锦,是他唯一的良药...
大哥死的突然,留下一个仙女一般的嫂子让赵小刚照顾,但是村里人都说她是扫把星,克夫命,赵小刚却不信邪,于是...
暗黑系重口复仇,忠犬养成,不容错过前世,她是身怀绝技的美女特工,她为他出生入死打下商业帝国,盼他成为帝国总裁许她终生荣宠。谁料,他拥着她的闺蜜,将她丢给下属轮番凌辱,尸解喂鱼!今生,她是备受宠爱的名门千金,她为复仇而来,前世那些置她于死地的恶人,看她如何让他们一个个生不如死!前世恶人手眼通天,就算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也逃不掉她这双充满刻骨恨意的眼和拿着利刃的手。她以为自己这一世就这样在复仇中过去,永不得救赎,却不料遇到了这样一个他。他是享誉国际,令罪犯们闻风丧胆的神探,是FBI座上宾,更是京城声名显赫,贺家继承人,他还是她说,我狠毒。他说,彼之砒霜,吾之蜜糖。她说,我是一个坏银。他说,把坏留给别人,把淫留给我。片段一亲爱的,今天你表姐给我五百万要我这个穷光蛋离开你!某男抱住某女手臂,蹭啊蹭。某女挑眉,哦?那你收了吗?没有。某男立场坚定,毫不动摇,接着献媚地说道,我嫌少,要她多加了五百万。某女伸手,这还差不多,拿来!干嘛?上缴!我的钱都上缴给你了,这是我的私房钱。某男捂住腰包,一脸防备。这是我们以后孩子的奶粉钱!敢不给?某女眯起美眸。不敢不给某男无语凝咽,这还能不能愉快谈恋爱了?片段二你怎么可以捷足先登?你不是不知道我喜欢她吧?男子情绪失控。没办法,我也看上她了,别的东西我都可以让给你,但是她,我办不到!某男直言不讳的表明立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同生共死共患难过这么多年的朋友,难道还比不过一个女人?男子深呼吸一口,打感情牌。某男神色动容,似乎在遥想当年,为了朋友,我可以两肋插刀!男子松了一口气,那你把她让给我吧!你知道我也爱她,我对她的爱绝不会比你少!为了她,我可以插朋友两刀!某男邪魅地唇角一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