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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爷就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战士。
英大爷从小母亲养不起,便不要他了,养父死了之后他便给人放牛,十二岁就跟着出征的队伍打仗去。
从十二岁开始,多年时间英大爷都是在战场上、在军营里渡过的。
最惨烈的一次战斗,全军死得只剩下他自己。
他经历的都是艰难困苦、大生大死、大爱大恨、大喜大悲、大别大离……他只是个剑客,一个被遗弃的剑客。
那些纵马江湖的声音已在远去的荒野中陨落,手中残破之剑再也沾不了生锈的血……他右手松开了剑,左手再也握不住今生,再也看不懂这世俗人间小家子的人情世故。
他或许依稀只记得当年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时,纵马高歌,与敌人狭路狭缝高举手中长剑,呐喊一句何人!干甚!拿命来!
他上半生的血是热的、沸腾的,如今冷了,便凝固了,再也没什么能燃起他凝固的血液。
这就是英大爷,一个生在在小村庄,没文化、不懂人情,土得不能再土的、普通的英大爷。
莫小河很怀念那几年和英大爷学剑、和英大爷胡闹、听英大爷讲故事时,英大爷那种神采飞扬、意气风发的样子,还有练剑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样子,也喜欢他那种样子。
可现在英大爷把他的剑送给了莫小河,自己却日落而息,日出也在息。
莫小河很怀念气盛时候的英大爷,比如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比如现在。
现在就是黑夜。
黑夜里的张记杂货铺里很热闹,缄默的莫小河很却少去凑热闹,他在莫小颜的卧室里,同莫小颜并肩坐着,一人写一人的对联、一人刺一人的凤凰,谁都不打扰谁。
莫小颜刺得很认真,澄澈的眼睛里好像没有半点杂质;莫小河也写得很认真,但是莫小河却把一部分的精力集中到了隔壁的张记杂货铺。
因为莫小河知道那个人回来了。
五岁前的孩子,一般是没有记忆的,可莫小河对于自己四岁时发生的那件事,记得很清楚。
依然记得那人高高大大的,皮肤很黝黑,剑眉星目的很吓人,尤其是眉目上的那道伤疤,尤其是那人从莫小河脚上把他提起时,此人眼中的凶锐杀气、还有藏在此人腰上那柄亮堂堂得刀子,尤其此人用亮堂堂的要往莫小河身体上扎进去的时候。
那人就是老虾。
莫小河知道老虾肯定会回来,他也准备好了这一天,准备好了让英大爷给他的剑再沾点血。
英大爷已经老了,他得出头了。
在莫小河思考的时候,有一道身影从莫小河的围墙上跳了过来,那道身影很胖,手中还扛着一柄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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