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8章 我的荣幸修(第1页)

姜知漓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总之,她累得连外面的跨年烟火也没力气跑到窗前去看。

一切结束之后,她就躺在傅北臣的怀里睡着了。

第二天就是元旦假期,姜知漓索性放任了自己一觉睡到自然醒。

等阳光照进来时,她悠悠转醒,揉了揉眼睛,就见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姜知漓的瞳孔瞬间放大,

狗男人不会早上醒来提上裤子就走人了吧???

就在姜知漓的脑中甚至已经开始思考杀人要判几年的时候,一道颀长的身影从换衣间里走出来。

傅北臣的面色是显而易见的神清气爽,手上慢条斯理地系好最上面的那颗纽扣,白衬衫不带一丝褶皱,领带同样系得一丝不苟,浑身散发着严谨又禁欲的气息,神情又恢复了往常的冷淡。

他一边戴手表,眉目舒展开来:“醒了?”

姜知漓:“...........”

昨天晚上跟她在一起的是另一个人对吧对吧??

果然,酒醒之后就又变回了这副死样子。

姜知漓坐在床上,眯起眼睛对他笑:“你过来。”

见她的笑像个不怀好意的小狐狸,傅北臣抬了抬眉梢,又听见她补充了一句:“我要帮你系领带。”

片刻,他眉心一松,还是抬脚走到床边,顺从地弯下腰。

已经系好的黑色领带瞬间滑落至姜知漓的眼前,不用她费力就能轻松够到的角度。

她满意地笑了笑,细白的指尖灵活地一勾,整齐的领带骤然散开。

然而让姜知漓没想到的是。

系领带居然也是个技术活儿.....

这难道不应该是跟小学生带的红领巾一个系法?

从傅北臣的角度,刚好能看见她纤长的睫毛如蝶翅般轻颤着,神情专注而认真。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没说话,静静地任由原本整齐的领带在她的手里乱成了一团糟。

几分钟后。

姜知漓看着手里的成果,虽然有点....但起码也算是系上了吧,看着还是蛮有特色的。

反正最后还是靠着系红领巾那套手法.....虽然是第一次系,但自我感觉还是相当不错。

她又伸手抚了抚他的领口,颇为得意地问:“怎么样,系得还行吧?”

傅北臣低头看了一眼惨不忍睹的领带,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下。

“能看。”

“.........”

本来姜知漓刚要松手,一听这话,指尖又拽紧了领带,往前扯了扯。

两人的距离迅速拉紧,她微眯起眼,漂亮的眼尾微微上挑,嚣张霸道得不行。

“你记不记得昨晚答应过我什么了?嗯?”

姜知漓表面娇笑着,实则咬牙切齿,一副但凡他说错一个字就会出大事儿的样子。

他垂眸盯了她半晌,薄唇忽地轻勾了下。

“没忘。”

过近的距离,他深邃立体的五官也被放大,姜知漓冷不丁被他的笑晃了下心神,脑中忽然蹦出昨晚的画面。

险些被美色诱惑到,她的气势忽然就弱了下来。

这时,姜知漓的视线忽然瞄到领带下面,细眉顿时蹙起,气鼓鼓地问他:“你怎么没带我送给你的领带夹?”

傅北臣顿了下,还是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枚小盒子,然后把领带夹从里面取出来带上。

修仙?开什么玩笑!  全球轮回:一开始就知道剧情  偏爱作对  我真没想教公主造反啊  重生之沦陷  斗罗:震惊,我成了比比东  学姐快住口!  奶爸的文艺时代  我白锦一身正气  舰娘:从深蓝到星海  我,签到百年,出关无敌了  哥斯拉,继承核反应堆开始  少夫人她惊艳全球了  开局冠军,我成了高大叔  贞观匹夫  洪荒:从遇到蚩尤坐骑开始  家有乖仔  徐徐推之  从苏神百米跑出9秒83开始  斗罗之开局签到老婆小舞  

热门小说推荐
第一赘婿

第一赘婿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恰逢雨连天

恰逢雨连天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洪荒圣主

洪荒圣主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回到民国当大帅

回到民国当大帅

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一次意料中的车祸,因为两个临时工的不负责,居然重生到了辛亥革命的最前线,成了一名新军军官。然后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开始了。。。袁世凯说亡我北洋者,必是王振宇,熊秉三误我!孙中山说王振宇乃是当前中华最大的国贼,我们要号召四万万同胞站起来打倒这个大军阀。张作霖说实在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老张更黑更不要脸的人,这次老子算是栽了。日本人说王振宇不除,大陆政策就是个泡影,而帝国也将没有明天。...

全职领主

全职领主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