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4章上海行·
因为有于鹤立陪伴,这次去上海梁苏选择了乘火车卧铺的出行方式。于鹤立找了几个暑期留校的学生帮着看店,又拜托林主任是不是去店里转悠一圈,就收拾好行李跟随梁苏登上了东去的列车。
这时代火车没有空调,到站时车厢在骄阳下炙烤,跟火炉差不多,偶尔还有小贩推着手推车叫卖食物。列车跑起来时要舒服很多,有风从两边敞开的窗户中灌入,梁苏和于鹤立并肩坐在铺位上,吃瓜子喝汽水,走廊上还有人成群围在一起打扑克牌。
“别看,那些都是骗人的。”于鹤立揽着梁苏的肩膀,在她脸旁耳语道,“还有开易拉罐中奖的,多数都是骗子。”
梁苏莞尔一笑,露出编贝般整齐洁白的牙齿,“这些话你应该讲给我大舅听。这次闹出事也跟他瞒着外公有关,但凡有人把关,也不至于求助到我这儿来。”
“你放轻松,就当去上海走一趟。反正也是你们梁家的产业,先去长长见识。”于鹤立看了看手表,“没想到火车要整整两天两夜才到,早知道咱们就坐飞机好了。”
梁苏也微微有点不耐烦,于是关了包间门,斜躺在于鹤立小腿上,又随身抓起带来的苏联小说打发时间。于鹤立揉着她毛茸茸的小脑袋,忍不住低下头在光洁如玉的额头上轻啄一口。
“我想等上海的事情办完了,如果还早,先回趟北京。”于鹤立松松的环着梁苏,“你如果愿意可以和我一起,不愿意就买张机票回重庆,我送你到机场再走。”
“你回北京也坐飞机吗?”梁苏略带惊讶的问他。
“是,火车要一天。虽然说跑这趟线都是崭新的绿皮车,可我不喜欢煤烟味儿,每次到家都要狠狠的洗头洗澡才去的掉。”于鹤立望着窗外后退的农田与河流,“想想我也有很久没有回过北京了,大哥上次打电话来说爸妈都很想我。”
“那你……回去吧。路上一定小心,咱们电话联系。”梁苏觉得现在这样子见于家父母还是早了些,“我回去替你管店铺,怎么样?你有放心的人代劳,可以多陪陪叔叔阿姨。”
于鹤立刮了刮她的鼻子,“你可真是个难得的贤内助,现在连店子都想学着管。账本儿在最里间那个带锁的木头柜子里面,我雇了两个政治系的学生来这儿看店,一天工钱两块,轮流来。进货的单据和账本放在一起。走的时候我把存折给你,有什么需要就从上面取,我估计店里的存货还能撑一阵,你乖乖等我回来就行。”
“那店里的学生怎么相信我是过来代理的临时店长呢?你店里又没有固定电话,太难沟通了点。”梁苏有点为难,“他们认识你的字吗?能不能写个条什么的。”
“这倒不必,我到时候会让林主任跟他们说。林主任隔两天就去学校值班,顺便也去我那儿转转。”于鹤立说着就自己笑了起来,弄得梁苏一头雾水。
“哎,告诉你肯定又要被扣奸商的帽子。看店学生的工作时间我也没说定多久,说等我回来一起结账。林主任那边就更简单,送了他个崭新的电饭煲而已。反正他每次都得到办公室坐班,顺便去绕一圈也耗不了什么体力。
“你之前那些火锅底料呢?”说起做生意,梁苏倒想起一年前的事情来,“那时我记得林主任还帮你隐瞒这事儿,搞得跟地下党差不多。”
“我爸妈在这儿差不多住到年后才走。我能趁着天还冷全部处理了,一股脑寄到山西大同武轩昂那,谁叫这事是他捅出来的。”于鹤立坏笑着,“不过我也没下手太狠,全都是成本价,还自己倒贴邮寄费用。”
“这么大一箱子,你给他一个人,吃得完吗?”梁苏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人家虽然把咱们的事儿捅了出去,可也没有恶意。”
于鹤立眉毛一挑:“就是要他知道以后别乱说话,特别是我的事。都把你逼得背井离乡,就应该付出代价!不过那小子还算机灵,给报社同事们分了一些,有人吃过觉得味道好,就回头来买。其实武轩昂自己也吃了十几顿火锅而已。”
梁苏搂着于鹤立脖子坐起来,爬到桌子旁边拿起一罐八宝粥递给于鹤立,“憨子,帮我带开。”
于鹤立双手交叠在胸前,“你真是有样学样,我当年和武轩昂一起上小学,每次成绩都吊车尾,那小子就在大院里到处说我是个憨憨,带的一帮小朋友都这么叫。我父母面子过不去,按着我上了整整两年的补习班才算完。”
“因为你超过他了?”
“他父亲调回了山西,他也就跟着转学了。不过我的成绩也没之前那么差,后来中学努力把力,高考也发挥的不错,录取学校比很多院子里的小朋友都强。这就叫风水轮流转。”
于鹤立打开八宝粥,自己先喝了两口润润嗓子才递回给梁苏,“所以我这次准备在上海置办好几套行头,最时兴的那种,要告诉他们,个体户虽然听起来不务正业,不如机关里相当当的名头,可实实在在能赚到钱,不用守着三瓜俩枣工资过日子。”
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漫长的旅途也不再觉得煎熬。到上海之后,梁苏特地找了间虹口的国际饭店住下,客房里的电话都开通了国际长途功能。而且出示梁氏企业的委托函,还稍稍打了个折扣。
“你真奢侈,这么高档的饭店,一开就是两间。”于鹤立踩着柔软洁净的羊毛地毯,啧啧逗梁苏,“看来以后我要跟你混,吃香喝辣住高档宾馆,过资本主义社会灯红酒绿的腐朽生活。”
团宠小哭包,她被大佬轻轻哄 你是小心肝 谁杀死了我的猫 怨歌传说 住院的病人 我在七零年代发家致富 最强入殓师 八零养猫日常 新婚重生,大叔超宠我 穿书后我交了个反派男朋友 教会偏执男主后我哭了 40岁的霸总在养胎 穿成腹黑反派的心尖小甜猫[穿书] 银河偶像 前任他不守本分 我们真的是好人 穿成小傻子后我苏炸了 穿成宠文里的真千金 顶级秘书 过秋天
...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一次意料中的车祸,因为两个临时工的不负责,居然重生到了辛亥革命的最前线,成了一名新军军官。然后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开始了。。。袁世凯说亡我北洋者,必是王振宇,熊秉三误我!孙中山说王振宇乃是当前中华最大的国贼,我们要号召四万万同胞站起来打倒这个大军阀。张作霖说实在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老张更黑更不要脸的人,这次老子算是栽了。日本人说王振宇不除,大陆政策就是个泡影,而帝国也将没有明天。...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