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两千两百四十六章雾影部落
如此强悍的实力。
这样的人马,这样的实力水平,哪里是中级部落的配置。
这分明就是高级部落,而且还是一大批高级部落勇士啊。
雾王这一下不再劝说寒一谷了。
雾王本来以为寒一谷这寒风部落也没有多少人马了。
这进入狩猎战场这么长时间,又经历了这么早来到的兽潮,雾王本来以为寒一谷队长那寒风部落四百多人马。
还能够剩下两百就不错了。
若是运气再不好一些,搞不好也就剩下一百多的罡气境精英了。
没有想到寒一谷队长这四百人马根本就没有少多少。
还是原封不动的两百多罡气境勇士,两百多掌气境的勇士。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提升,倒是有相当一部分寒风部落掌气境的勇士提升到了罡气境。
现在寒一谷的寒风部落大概有三百多人的罡气境勇士了,战斗力自然不算弱。
更何况寒一谷队长的寒风部落非常擅长打团队型的战斗。
张浩然的天狼部落打群战或者是打团战都是比较擅长的。
寒风部落相比起单打独斗,团队型群体战斗更加适合他们的个人能力。
而这雾影部落虽然具有非常强大的控场招式,雾影部落生活在有大雾的地方。
本来就没有什么晴天,而选择这个位置,也是因为雾影部落比较擅长在大雾环境下作战,毕竟是一个从水属性部落分离出来的一个小分支。
算起来跟寒风部落以及天水部落有那么一些渊源吧。
不过雾影部落远远没有寒风部落和天水部落之间关系那么紧密罢了。
雾影部落最开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自己部落的安全,这浓的化不开的大雾对于雾影部落来说是一个天然的保护。
同时雾影部落的勇士们也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在他们开启雾影部落图腾之力的时候,他们的眼睛看起来是白色的。
并不是说他们的眼睛有什么问题,反而是他们拥有一项常人所没有的能力。
天狼部落开启部落图腾之力能够获得夜视的能力,获得夜眼。
而雾影部落的自然就是一双雾眼了。
他们可以避开大雾所造成的干扰,化为迷雾当中的杀手。
在对方根本看不见对方的情况下,偷偷摸摸的给对方致命一击。
只能听到自己人在大雾当中惨死的声音,但是这大雾内的声音都会被误导,从而出现方向判断失误,不得不说,在屏蔽了视觉之后,自己队友的阵亡能够让对方的心中迅速种下恐惧的种子。
很难进行指挥和进攻。
就算是逃跑都够呛,只有少数命大,实力强悍的勇士才能够活着走出那片迷雾,而且还是伤痕累累的那种,甚至连自己的对手在哪里都不知道。
雾影部落的勇士们就像是隐藏在大雾当中的幽灵一般。
雾影部落都可以算是影子杀手,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够制造出大雾来,然后将对方悄无声息的击杀。
婚婚欲醉一世盛宠 齐乐至尊店长系统 至尊店长齐乐 半负浮生半轻尘 二婚飒妻情深不许 商栀宋景墨 独家婚宠:老婆,别闹了! 在他怀里插翅难飞 名媛萌妻带宝寻爹 婚婚欲醉一世盛宠 逆天医妃倾天下 战龙无双 至尊店长齐乐 上门医婿秦枫 上门医婿秦枫 龙凤双宝这个大佬是爹地 巾帼红颜赋 小祖宗穿回抛弃偏执大佬后 商栀宋景墨 李权唐晗妇人方
...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一次意料中的车祸,因为两个临时工的不负责,居然重生到了辛亥革命的最前线,成了一名新军军官。然后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开始了。。。袁世凯说亡我北洋者,必是王振宇,熊秉三误我!孙中山说王振宇乃是当前中华最大的国贼,我们要号召四万万同胞站起来打倒这个大军阀。张作霖说实在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老张更黑更不要脸的人,这次老子算是栽了。日本人说王振宇不除,大陆政策就是个泡影,而帝国也将没有明天。...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