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某个晚上,万俟莫旗的手机突然歇斯底里地震动加上叮咚叮咚地吵人。
看着上面一大串词不达意、注音符号夹杂表情符号的讯息,都传达出一个极为明显的事实:这个人不是醉了就是醉了或者是醉了。
虽然有些不知所云,大抵上还是看得出意思是要他去接他。
叹了口气,万俟莫旗打了几个字问他在哪里又删掉,手指放在通话图示上犹豫了一阵子。现在打字过去也不知道烂醉的南宫北宫看不看得懂,还不如打电话过去乾脆。
「喂,你在哪里?」
「唔……你谁啊……啊要撞到桌子了。」说完就听到闷闷的撞击声,万俟莫旗听了都替他觉得痛。
「我是万俟莫旗,你喝醉了喔?」
「妈的谁说老子醉了,管你天皇老子通通给我下去领三杯!」南宫北宫嚷嚷起来,果然醉了。万俟莫旗一听到这话开始脑补起来玉帝和太上老君被拖下去领三杯的画面,感觉非常荒诞和白痴。以后可以写个神仙文,主角跟那两位感情很好,可以一起喝酒划拳……神游了几秒,万俟莫旗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你在哪里?」现在都十二点了,差不多要收摊了吧。
南宫北宫口齿不清的说了一串地址,茫成现在这样如果问他提款机密码多少大概都会如实以告吧。又问了房间号才把电话掛断。
跨上脚踏车,冷到连屁股都是冰的,万俟莫旗赶紧努力踩起踏板,希望能让身体暖和点。
万俟莫旗一直都很讨厌有酒混合烟味、各式各样汗味或香水味的地方,小时候家里买了台卡拉ok伴唱机和一堆拉里拉杂的设备,每到过年或有亲友来的时候真的是又吵又挤又臭,把房门死死关上都还听得到悲情的台语歌声,客厅里面更是让人受不了。
不过这家ktv感觉还行,至少因为禁菸的关係空气品质还算可以。把脚踏车停在路边,到前台问了一下就找到包厢了。
刚进门万俟莫旗就差点踩到人,整间包厢尸横遍野,没倒的也是群魔乱舞,拿着麦克风荒腔走板地唱什么onenightinbeijing,那个戏腔吓得万俟莫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群人互相抢着麦克风你唱一句我唱一句,唱完了就倒在地上狂笑,大该也是喝多了。
看南宫北宫没在人群中,万俟莫旗只好举步维艰地踏着地上地人跟人之间的隙缝,一个一个翻找,最后才看到南宫北宫横躺在沙发上,上面还堆着几个人。
「不好意思,借我移一下……」万俟莫旗念念有词,虽然叠在上面的人根本听不到。
好不容易才把其他人挪开,却又发现一个难题——怎么把南宫北宫搬走?
当万俟莫旗还在思考时,椅子上的人突然唰地坐起身就开始解扣子,他吓得后退三步差点跌倒在地。那边南宫北宫满脸通红,眼神迷离,一副要酒后乱性的样子,万俟莫旗的脑补精神突然爆发了。
可惜北宫不是女的,不然这春衫半褪、罗裳欲解的模样可多香艳,什么肤若凝脂晶莹剔透香汗淋漓红云轻染伊人颊全部都可以出来掺一脚,画面相当美好。不过解完扣子南宫北宫又倒回去了。
默默在心里给自己赏个巴掌,万俟莫旗拋开幻想,开始尝试把南宫北宫挖起来。第一个试公主抱,结果差点重心不稳跌个狗吃屎,谁知道看起来瘦瘦的南宫北宫这么重,感觉手都要断了。
有点粗鲁地把南宫北宫丢回沙发上,换成试正面抱。跪下去把南宫北宫摆正,腿分开,前置作业看起来好像不错,结果更惨,连抱都抱不起来。
可能是把疯已经发完了,现在南宫北宫完全是呆滞的任人摆布,如果用背的可能会滑下来,但也没别的方法可以试了。
大概花了十分鐘把南宫北宫弄到自己背上。
然后万俟莫旗悲痛地发现,南宫北宫被他磨硬了。
我的生存游戏 天性凉薄gl 胭脂 她消失的那天 暖冬纪事 坠落(,) 妮丝特尔传奇 【BL】坠命 宠物奇遇记 冰点 () 那个男人 妻妾二部曲之二-妾室 春辞我 寒冰之冠(,H,BG) 错过 黑道也要校园恋爱 日月重光 妻妾二部曲之一-正宫 已经忘了 冥府奏鸣曲
...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一次意料中的车祸,因为两个临时工的不负责,居然重生到了辛亥革命的最前线,成了一名新军军官。然后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开始了。。。袁世凯说亡我北洋者,必是王振宇,熊秉三误我!孙中山说王振宇乃是当前中华最大的国贼,我们要号召四万万同胞站起来打倒这个大军阀。张作霖说实在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老张更黑更不要脸的人,这次老子算是栽了。日本人说王振宇不除,大陆政策就是个泡影,而帝国也将没有明天。...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