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g]
第一章
“卑鄙的东方人!”
“我们素来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袭击天使的地界?”
光明主宰看到任锋顿时气的不打一处来,手中光明权杖圣光吞吐,咄咄逼问道。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想到自己如今落到如此被动的局面,光明主宰心中怒火中烧。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试探出任锋的虚实。
此刻光明主宰必然会直接出手,用炽热的圣光将任锋烧的连渣都不剩。
“无冤无仇?”
任锋冷笑道,“光明主宰,你错就错在不该染指现世的事情,现世教廷屡次三番进犯我鬼头山,教廷被灭之后更是直接派天使降临,杀我盟友,无冤无仇真是笑话。”
光明主宰闻言不屑道:“阁下所损失的,不过区区几个现世的低等生命罢了,这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你入侵天使神界的借口罢了。”
“呵呵……”
任锋冷笑着摇头,他已经不想在和光明主宰继续对话了。
“要打就打,费什么话?”
任锋不耐烦的说了一声。
也不等光明主宰和撒旦接茬,直接率先发难。
“轰!”
阴冷的气息,直接从任锋的体内蓬勃而出。
狂暴的气势形成一道道猛烈的罡风,向着四周蔓延开去。
天空中的云朵被顷刻间绞得粉碎,就连地面上数人合抱的大树,也被吹的连根拔起卷入空中。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一颗颗大树就被罡风解体,化作碎片。
恐怖的气势,直接引起了天地异象。
八方轰鸣之声不断,犹如世界末日一般。
“轰隆隆~”
我的功法能合成 导演好坏 有本事,别想我 沉溺星河[娱乐圈] 装*******了 我在大佬身体里胡作非为 乡村教师马大丽 藏起一颗星星[娱乐圈] 古早狗血文女主和反派HE 道侣总以为我渣了他 请听话 穿成六零男配的懒媳妇 特级教师安倍晴明 爱你在心口难开 大宝剑他过分可爱 [综武侠]古今杂货铺 我在大佬身体里胡作非为 绯色浅婚:厉先生疼你入骨 说好的病弱炮灰竟然独占我[快穿] 然而NPC又做错了什么
前世,虞愿十三岁入宫为后,十六岁与皇帝圆房,十七岁生下太子,后位稳固,独占君心。她的人生看似人生圆满,实则充满遗憾,在三十岁时带着腹中尚未出生的两个孩子离奇死亡。她死后,尚且不到不惑之年的皇帝抱着她冰冷的尸体一夜白头,与她母子关系疏离的太子在灵前跪到昏迷口中喃喃喊着母后,可是这一切,虞愿都不知道。她重生在了与皇帝越极的洞房花烛夜,那时,越极依旧是那个对她笑得亲切的温润帝王,而她也还未与他圆房,生下长子,饱受母子分离的折磨,这一次,无论如何,她也要改变前世的悲剧。排雷前世今生男主都只有女主一个女人,sc,1v1男主后宫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妃妾。...
1V1高糖甜宠看着不知什么时候钻进被窝里偷袭自己的人形犬,女子额头上全是黑线,咬牙切齿,狗子,做人要安分一点。我是狗子。像只八爪鱼紧紧抱着怀里的人儿,男人眸里全是澈亮的无辜。女子闻言额头黑线又多了一抹,当狗子就应该睡床脚,守大门,乖乖听话!男人眸光顿时一亮,一本正经,音音,狗子要吃饱了才会乖乖听话的。群号706135186...
一个来自监狱的少年,十八岁生日那天获得了一个超级监狱系统。可是,这个系统里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溜门撬锁?拜托,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啊!刨坟掘墓?喂喂喂,那可是陵迟之罪,要满门抄斩挫骨扬灰的好吧?赌术?好吧,这东西总算还有点儿用,不过听说开赌场的都是黑老大?枪术和拳法?老子身经百战横扫怒水监狱无人敢惹,我还需要学这个?跟罪犯交流的宝贵机会?你以为小爷我从小生活在监狱是跟公知和大学教授打交道么?三观不正的监狱系统和无节操无下限的少年,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哦哦,系统是个大大大美女!呐,我们现在来算算帐吧,你的房租,还有水电费神马的,该交一下了吧?面对汤焱一再的勒...
本文已签约影视完结推荐自己的新文强势夺爱总裁,情难自控!(宠文)两年前,她在众人艳羡之下,嫁入景家,一跃成为枝头凤凰。可是,谁也不知道,两年后作为已婚妇女的她竟然还依然完好无损那天,她被婆婆和小姑算计,抛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慕氏集团亚太区总裁,慕夜白。顾千寻,虽然我不爱你,不过,你好歹是我景南骁的人,所以,你最好给我安分守己!那日之后,丈夫在她耳边狠狠警告千万别给我戴绿帽子,否则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真是够了!这混蛋未免也太霸道了!丫给自己戴的绿帽子都快让她变成绿乌龟了,他还敢提这种要求?!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她也学他一回,看谁玩得过谁!...
本以为幸福满满,却被未婚夫害死。重生归来,却成了全城的笑话。暴发户的女儿没品位粗鲁不堪明明嫁给了全国女人的梦中情人,自己却偏偏是个170斤的胖子。骆夫人的位置,我不稀罕前世的仇,我自己报!可当她走上复仇之路的时候,却发现突然多了个帮手。夫人,谁惹你不高兴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