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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怕晚上做噩梦。
明代表示他胃口好的很,也不用怕被恶心的吃不下饭。
他身上这件衣服是不能穿了,他挨个办公室搜索了一遍,还真叫他找到一套干净的适合他穿的衣服,还找到了矿泉水跟许多零食。
无奈这里丧尸多,活人没有几个,活着的大概也就傅闻越他们几个人。
傅闻越明代倒是不担心,毕竟他是主角,一定能活着走出去,跟着他的那部分人,少数几个炮灰会送了命,被丧尸吃掉,大多数人应该都能活下来,毕竟他们将来会成为傅闻越身后的中坚力量。
末世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物资了,有食物有水才能活下去。
这家公司俨然已经被丧尸占领,没几个活人了,明代丝毫没有心理压力的挨个房间搜索过去,他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装满了水跟食物。
等他看到走廊里密密麻麻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的丧尸时,明代又看了看自己,他穿的似乎太干净了,他就这么旁若无人的行走在丧尸群里,显得未免太过突兀了一些。
而且他这个样子着实有些扎眼,看起来也太过轻松了。
毕竟这里可是末世,他看的那些电影里,许多人会为了一点食物大打出手,杀人抢夺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明代并不想被人惦记,但他也不想扔掉背上的双肩包。
末世里,他不仅要提防丧尸,更要提防那些穷途末路,什么事儿都做的出来的人类。
明代想了想,又退了回去,他重新找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就是那种他身处丧尸群之中,别人也不会觉得他另类的那种衣服。
做完这一切,明代就站在了丧尸群里,一边喝水,一边咔嚓咔嚓的啃薯片,他啃的很是起劲儿,那些丧尸听到动静全部朝着明代包围而来。
然后这座几乎没什么活人的办公大楼里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景,明代被密密麻麻的丧尸围在中间,他则坐在地上心情看起来很是不错的吃东西。
丧尸们也饿啊,可明代身上的味道闻起来也是丧尸的味道,完全勾不起丧尸们的食欲。
明代吃饱喝足,心满意足的拍了拍手掌,这才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唯一让他觉得比较满意的是,他虽然变成了丧尸,但活的依旧像个人样,还可以吃想吃的食物,而不是饿了去啃人肉,这样的情景想想就头皮发麻。
他没有急着去找傅闻越,而是在这座死寂又到处布满丧尸的大楼里寻找起来,他还想去看看有没有别的生还者。
这么偌大的一个实验大楼不可能就活下来这么几人,总还有其他运气好的人活下来。
反正他知道这个世界的大致发展规则,最后他只需要在傅闻越必经的路上等着他就行了。
主要是这个样子的明代不敢随意出现在傅闻越面前,虽然原主跟了傅闻越一阵,但他们之间是清白的,傅闻越也不见得对原主有多少好感,况且他被简贤宇这个王八蛋推进丧尸群里的时候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在傅闻越以及他身后狗腿子们心里,明代已经是个死人,再见面的时候他应该是以丧尸的身份出现才对,要是让他们见到自己活生生的人模样,还不得把他抓进来送进研究所?
到时候明代可就危险了,他可不想供人研究,他实际上对末世还挺好奇,凭借着他现在特殊的身体,他可以毫无顾忌的到处走走看看。
当然只要不遇见傅闻越一伙人,他就可以以人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
可惜明代转遍了整座大楼都没有再遇见其他的生还者,这让他微微轻叹了一声。
末世来临,人的生命如此脆弱。
如此这里也就没有继续待下来的必要了。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过扎眼,明代特意翻了一瓶番茄酱,将自己身上穿的白衬衫涂了涂,又往自己脸上涂了两把。
这样明代整个人看起来就比较狼狈了,只要不是凑近了,闻到他身上的番茄酱味道,就算他混在丧尸群里也没人会觉得他还是个人。
换言之,如果他以这副形象混在人群里,他满身狼狈,大家也不会对他起疑,末世嘛,大家时刻都在逃命,狼狈点也是十分正常的。
一转眼,明代就出现在了大街上,肉眼可见之处,一片狼藉,许多无主的车辆停在马路上,车身上满是鲜血,许多的车里还坐着张着血盆大口想要出来的丧尸。
这几乎成了一座丧尸国度,到处都是漫无目的溜达的丧尸,只要见到活人的气息,原本缓慢僵硬的丧尸便会疯了似的朝着那个鲜活的人冲去并将他撕碎。
到处都是一副残败不堪的景象。
明代也是难得良心发现,身处这样一个末世,猝不及防的人类一定会觉得茫然无助恐慌,甚至绝望。
大多数人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被自己的家人突然扑倒咬住,他们在茫然中变成了丧尸中的一员。
想想还挺悲惨的。
既然他从系统这里得了这么一个金手指,能在末世毫无负担的活下去,那他就顺手救下还活着的人好了。
明代在城里一边搜寻物资药品,一边准备救人,变成丧尸之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不睡觉也不会觉得困,也不会觉得累,而且他身上的伤口会快速愈合。
之前他被丧尸咬得满目疮痍,得到系统赠送的金手指之后,他身上的伤口就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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