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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鹄(第2页)

粮食的量太大,真一手交人一手交货,收货的时间都足够敌人安排人手打过来了,因而是先交粮后交人。

乔先进行了一番前期接洽,约个地点,然后在前夕突然换地点,换几次看乔心情,反正怎么折腾怎么来,等折腾得差不多了就决定最后的地点。

这段时间鹄会一直盯着看有没有人埋伏,如果有,那他接下来就有事干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乔来了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乔在明,他在暗,护送粮食回去。

事实证明这些贵族的思维的确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财大气粗的加了粮食,同时也真的设了埋伏,至少一半有设埋伏。

鹄与乔一点都没客气,来多少吃多少。

虽然这些埋伏的人员不可能拿来换粮食,但都是精锐,而精锐自然不仅仅是自身的武力过人,还有装备,不论是甲还是兵器亦或是战车全都是好货色,一票干下来,收获总价值远胜粮食十倍。

在鹄杀得不亦乐乎时乔告诉了他一个让他错愕的消息。

人质换粮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鹄所能想到的不外乎三种。

第一种,痛快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一半人都这么做的。

第二种,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同时搞埋伏,还是一半人这么做。

第三种,一个质子了,舍了也不影响大局,那就舍了吧,高贵的贵族绝不向卑贱的奴隶妥协。

现实让鹄发现,还有第四种。

第四种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延伸而来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也没有埋伏,但并非每个人都希望质子活着脱困,因而又有人私底下和乔联络,愿意用两倍的粮食或金银财宝买质子的命。

“这是有仇吗?”鹄下意识的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乔道:“应该没仇,不过这些质子的身份都很贵重,是宗主的继承人,但继承人肯定不止一个。”

一个继承人是很不保险的,对于人族的贵族而言,至少也得两个继承人,一个没了也还有另一个接替。

这也是无奈,谁让大荒众多的智慧物种中,人族幼童的夭折率是最高的,在幼童长到可以站住的年纪前,父母都不敢对亲生骨肉投入感情,怕投入了感情,却夭折了,伤心不说,还浪费时间,倒不如等幼童大了不会夭折再投入感情。也因此,贵族家庭中,还没站住的幼童往往十天半个月见不到父母一次。

鹄不是贵族,不清楚这些,但仅仅是亲人买命就足够让他涨见识了。

奴隶大多是没有亲人亲情概念的,因为奴隶主之间往来的礼节中就有赠送奴隶,不同的地方缺人手了也会从别的地方调几个奴隶过去,很少有奴隶能够一家人一起生活到死,生活在哪,活多久,一辈子做什么,完全看主人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下来,为了保护自己,亲情血缘概念不免越来越薄。

只是,概念再稀薄,在鹄的认知里也没有亲人花钱找另一个人要自己命的概念,没有奴隶会那么做,也没那个能力和必要。

亲人相残的概念自然是有的,只是鹄并不觉得那有什么残忍的地方,不过弄死亲人的方式也不是花钱粮买命。

角斗场上,谁和谁都可能成为对手,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一切皆有可能,而在角斗场上碰到时,都会全力以赴杀死对方,取悦观众,换取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存活。

鹄无法理解贵族之间为了无关生存的事用粮食这么重要的东西去换亲人性命的行为。

那可是粮食啊。

在已经给过粮食换质子们脱困后又偷偷用粮食换他们去死....这是无聊还是粮食太多?

鹄不解便干脆不发表该怎么处置,而是问乔:“那我们怎么办?”

乔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将粮食给收下来,至于杀不杀,等回去以后问问头儿。”

质子牵扯得有点大,真杀了的话,前些年被诸国联军给灭了的灾难君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得回去好好讨论,但送上门的粮食不拿白不拿。

乔又捞了一大笔粮食,与鹄满载而归,同时向盗趾回报了第四种情况。

盗趾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一出,虽然也是没想到,却不是和鹄一样的原因。

他识文断字,看过不少史书,知道人族的贵族为了权力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是他没想到贵族会和奴隶合作搞死亲人。

高贵者即便是战死也理应死在高贵者的手上,若是死在氓庶奴隶手上,那是对高贵者的侮辱。

大约一千年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奴隶徙卒在战场上为了保护主人而杀死敌人的贵族,这被视为对血统贵族的侮辱,最后那名奴隶被他的主人献出做了人牲以平息死者亲人的愤怒。

自那以后氓庶奴隶都学乖了,在战场上不会杀死敌人的贵族,最多困住缠住,等着自己的主人来负责俘虏或杀死。

对于盗趾的不解,常仪很是不以为然。“你读史的时候肯定没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盗趾疑惑。“难道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吗?”

常仪道:“当然不是,战争打了很久,伤亡很大,最后双方实在是精疲力尽打不下去了,于是和谈,死的那个贵族是国君的近亲,因而交出那名奴隶是和谈时达成的条件之一。谈不上对高贵者的侮辱,只是因为他是奴隶,他的价值不足以让他目光短浅的主人付出代价保他的命。对高贵者的侮辱这种说法应该是奴隶的主人为了挽救自己的名声而传出的,毕竟,抛弃救过自己的下属并非好名声,很难遮掩,如此一来,用另一种释义来覆盖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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