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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烤野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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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竹也顾不得烫,揣了那两个菜多的团子到怀里,又头也不抬飞快地将每个菜团子各咬了一口,直到秦氏的手里的木柴朝她这边挥将过来,她这才一溜烟从后门跑了出去。也幸亏当初这夏家建厨房时,不但留了一个大窗户,还留了一个后门。秦氏与夏春燕两人每次围追堵截,总剩那么一个口子,让夏小竹逃过大劫。

“嘿嘿……”想起秦氏看着菜团子上那些牙印暴跳如雷的样子,林小竹就很欢乐。反正不让她吃,大家也别想好。又想让她做事,又想不让她吃饭,门儿都没有。

她从怀里掏出个菜团子咬了一口,又摸了摸爷爷留给她的那把匕首,朝山上走去。本来吃完饭她还得煮猪食喂猪,接着还得上山砍柴,这会儿夏春燕惹了她,今天就可以放假了。这也是当初她穿越到这世上,在爷爷刚刚咽了气的屋子里一个人呆了恐怖的一夜之后,舅舅将她带回家时她给自己定下的规矩。夏家收留她,给她饭吃,她就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做事;可如果不给她饭吃,她才不当那白痴加受气包子呢。只是夏家母女总学不会乖儿,一味谩骂,不知拉拢自己,真够笨的!

不过,三婶说的话如果是真的,她该怎么办呢?

嘴里嚼着菜团子,林小竹皱起了眉。

是该想一想往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了。

这山村因为几乎与世隔绝,全都是自给自足。哪怕是缺点什么,也是以物易物。在这种地方,就算她有满脑子的赚钱手段,也没有半点用处。

而她这身体,虽然已有十二岁了,可因为营养不良,瘦弱得一阵风都能吹跑,就算有田有地她都种不了。更何况这里山多地少,土地贫瘠,村里最强壮的汉子,也只能在山地上种些红薯、高粱,让全家人混个半饥半饿。她要是离开舅舅家独自生活,一没田、二没地、三没房屋,想要活下去,几乎不可能。这也是哪怕秦氏再打骂,她也只采用了迂回战术,没有跟她面对面拼杀的原因。

当时想着,慢慢地熟悉环境,慢慢地调养身体,或是出山,或是想办法在山里自立,过上稍好一点的生活。可现在,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舅舅这半年来赌瘾越来越大了,那日听舅母跟他吵架,家里似乎为此欠了一些债。准备把她卖到深山去,没准就是要还那笔赌债。舅舅这事理亏,舅母真要撒起泼来,到时候,指定拦不住。她这么个小身板,再反抗又有什么用?被人一绑再扔到麻袋里;等再见天日时,估计就已经到那个家里了。她可不是这古代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七婆安慰她的话怎么可能相信?这些年,从村里这些三姑六婆的嘴里,又不是没听说过深山里的情况?因为女人都往外嫁,那山里的汉子都娶不上老婆。千方百计地买个女人回来,那真正叫共产共妻。那样的地方,想想就恶心。

即使她能说服舅舅让他别把自己卖到贺家坳去,可老天让她重活一次,就是为了在这深山里过像柳婶、花婶那样的日子吗?守一个粗俗无比的汉子,终日为糊口而辛劳,过着穷苦的日子,生儿育女直到终老?

前世里呆在繁华都市,总向往幽静的田园生活。可真正穿越到这里,才发现,想像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终日忙碌,都还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吃一碗白米饭,都成了一种奢望。林小竹到这里半年,米饭的味道她都忘得差不多了。每天基本上都是吃糠咽菜;做的菜,也没有半点油水。生活环境极差,蚊子多、蛇鼠多,她身上经常被蚊子叮得全是包;而到了冬天,衣衫单薄,盖的是一床四处漏风的破棉絮,垫的是茅草,晚上卷缩着瑟瑟发抖。那时她刚穿越到这里,直以为自己活不过那个冬天……

所以这半年来,林小竹想来想去,还是想出山去看看。上辈子活了二十几年,可数十年如一日,等她临死之前,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似乎平淡得如同一杯白水,实在没什么可回味的,便是连恋爱都没有谈过。这辈子,她真不想再这样过。

可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小手小脚,叹了一口气。她跟舅舅到夏家村时,可是翻过了两座大山的。那一晚在山林里听着豺狼虎豹的叫声,饶是有舅舅这个壮汉在身边,躲在塞住了口的山洞里,烧着旺旺的火,也害怕了一夜。而听说,出山的路,可不止是翻两座大山那么简单。她真要这样自己一个人走出山去,大概还没爬出多远,就被野兽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老天让她穿越一次,总有一定的缘由和道理吧?或许,现在只是时机未到呢?现在没办法,也许明天就有机会了也说不定。

想到里,林小竹向老天挥舞了一下手,鼓舞了一下自己的斗志,这才将手里的菜团子一口口吃掉。然后转过身,朝山上走去。

往山上爬了一阵,到了平常很少人来的一处山脊,她便时不时停下来,看看她在那一路上放的各种套子。这些做陷阱、下套子的方法,都是她向村里的猎人请教的。这半年全靠十天半个月地猎到一些猎物,她这条捡来的小命才不至于被饿的挂掉。

“啊,太好了。”林小竹看到前面套子里还在挣扎的一只灰毛兔,高兴地叫了起来,从怀里摸出匕首,跑过去捉住兔子,在脖子上抹了一刀,结束了它的痛苦;麻利地放血、剥皮、去除内脏,甚至把整条脊骨也剔除,以除去兔子的腥臊气;再到不远的山泉处洗净,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瓷瓶,用杨枝做的小刷子将油均匀地刷在肉上,再撒上自制的调料。这一切做得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紧接着她又做了一个简易的烧烤架,削了两根竹枝将兔肉平穿了,放到了架子上。之后掏出打火石生了火,待火旺起来,她一面快速的翻转烧烤架,一面两眼紧盯着烤兔,只要见烤肉上有油汁流下来,便迅速而准确地用竹签子在肉上扎一下,以便让油汁再渗回到兔肉里去。不一会儿,烧烤架上就传来了一股浓浓的香气,林小竹眼睛笑成了两枚弯月,一脸的心满意足。

“好啰,可以吃啰。”看着兔子即将到口,林小竹欢呼一声,将烧烤架移开,用宽大树叶兜了水将火浇灭,这才坐下来,从烧烤架上小心地取下被烤得金黄的热腾腾的肉块,却不急着吃,将它放到鼻子边闻了闻,闭上眼睛,感受着肉与调料在经过火的烤制之后融合在一起的那种诱人的香味,然后再睁开眼,轻轻地咬上一口……

“哇~~真香,真好吃!”

俗话说,“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要吃走兽,兔子狗肉”。这兔子,是走兽里味道最好吃的,有“百味肉”之称。配鸡是鸡味,配鱼是鱼味,肉质细嫩爽口,鲜美度极佳。尤其是林小竹烤的这只兔子,处理极得法——瘀血、兔毛净除,内脏尽去,又剔除了整条脊骨,没有一点臊臭气;这兔子又是一岁以内的兔崽子,在烤肉时用竹签扎孔,不让它流失一点油汁,融合着调料的油脂完全渗进了兔肉里,味道自然十分鲜美。一口咬下去,美妙的肉汁慢慢渗出,与细嫩爽口的兔肉美妙地结合在一起,散发到整个口腔间,填满了每一个味蕾。稍一咀嚼,它们便迅速融化,顺势滑入喉咙,只留下满嘴的美妙滋味,让人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林小竹,烤得不错。”林小竹眉眼弯弯地表扬自己。

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地上的蔬菜,树上的野果,林间的蘑菇,山里的动物……那种种溢满各种香气各种滋味的食物,总能让她感到啥叫心满意足。大概老天把她扔到这深山老林来,过意不去,特意补偿她,让她的舌头比别人更敏感,更知道食物的美妙。这古代空气清新,各种“山珍”被天地之灵气滋养着,无论怎么做都味道鲜美、滋味十足。跟这一比,前世她吃到的食物根本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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