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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
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
“一群乌合之众……”她喃喃道,“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继续往前走。
这一个星期,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
不过,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杀、盗窃、窃取情报、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只要钱到位,不触及道德底线,明琅都会接下委托。
短短几天内,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
这两天,她堪称麻烦缠身。
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几分钟前,她还在纳闷,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一定要来送人头,奎妮的消息就来了。
原来是野狼会。
——没听说过。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托很简单,跟踪出轨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实质性的证据。
委托目标一身肥膘,警惕心却还没有指甲盖大,她都在旅馆外干掉一巷子的人了,他还在客房里跟情人卿卿我我,如胶似漆。
明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冷掉的三明治,咬着包装袋,身手敏捷地爬到旅馆二楼的空调外机上,检查针孔摄像头是否正常运行。
见一切正常以后,她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等目标完事儿,然后收工走人。
凌晨四点钟,目标终于结束了罪恶的一晚。
明琅打了个哈欠,从针孔摄像头导出录像,传给委托人。
做完这一切,她戴上兜帽,从空调外机上一跃而下,哈欠连天地回旅馆了。
说实话,这样的生活自由归自由,却远远不如跟沈澹月对峙来得刺激。
不知道沈澹月在干什么,有没有学会当一个正常人。
·
凌晨五点钟,沈澹月穿着冷灰色的风衣,站在巷子入口,神色冷漠地看着前面横七竖八的尸体。
又跟明琅擦肩而过了。
这一周,他一直在追查明琅的下落,但每次都是擦肩而过——没有一次是例外。
很明显,生物科技的AI掩盖了明琅的踪迹。
那个AI在愚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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