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书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31 Chapter 22 他的脸庞完全是(第1页)

出来一趟,没能散心,也没能改变现状。

明琅比出来前更加郁闷了。

她本想说服沈澹月给她一份工作,看到空荡荡的街道后,又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很明显,沈澹月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一起工作,也不会允许她跟其他人说话,更不允许她跟其他人产生肢体接触。

所以,他们的关系到底是妻子和丈夫,还是奴隶和奴隶主?

明琅转头望向沈澹月,很想问出那个心头盘旋已久的问题。

——我真的被你囚-禁了吗?

但她知道,沈澹月不会告诉她答案。

就像他不会告诉她,为什么出来吃个饭,就要将购物中心清空一样。

在他的面前,她似乎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妥协,要么离开。

其实,离开并不失为一个选择。

明琅没什么野心。

记忆里,她似乎是一个朝气蓬勃、容易激动、憎恶有钱人的女孩。

但不知为什么,她回想起从前的自己,内心没有半点波动。

相较于打倒公司,她更想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远离公司纷争的小镇,收养几只流浪猫,慢悠悠地过日子。

到那时,她想见谁就见谁,想跟谁说话就跟谁说话。

无聊了可以去黑市闲逛,去地下擂台切磋,逢年过节还可以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做客——虽然她没有朋友,但离开沈澹月不就有了。

明琅很喜欢沈澹月。

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

直到现在,她想起他在那方面极具攻击性的模样,仍会感到浑身发麻。

她也很喜欢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反差感。

——起初,他非常嫌恶她身上的汗液,很少跟她发生肢体接触,甚至不愿戴着手套碰她。

她问他是否喜欢她,也是问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

现在却变成了,她无意识看他一眼,他都会低头吻上来。

他不再嫌恶她的汗液,有时候甚至会拨开她汗津津的发丝,俯身过去轻嗅一下。

反倒是她不适极了,问他在干什么。

他却一脸平静地说,想知道你去了哪里。

——他像狗一样,以嗅闻的方式,判断她去过什么地方。

如果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明琅完全不敢相信,这是一个重度洁癖患者的所作所为。

他似乎忘了自己还有洁癖。

至于肢体接触……明琅瞥了一眼自己的左手。

沈澹月左手戴着黑手套,在正常办公,右手则按在她手腕的脉搏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

——他的右手没有戴手套,指腹冰冷而赤-裸地贴在她的肌肤上。

他的种种行径,让明琅感到既古怪又满足。

在柯学里当房东  夫君来自末世  我是真的爱你[快穿]  规则类怪谈扮演指南[无限]  天才反派的绝色美人妈重生了[八零]  我用诡异拯救世界  穿成年代文的病美人[七零]  我在娱乐圈做神豪  进入柯学片场以后  替身受觉醒了  雍正以为我深爱他(清穿)  全家大佬我养老  分手后我靠综艺爆红娱乐圈  偏爱她成瘾[快穿]  穿成废太子宠妾以后  我在香江当神算[玄学]  马甲总被当成幕后黑手  凤凰骨[重生]  穿进二百人男团中  香江来了个绝色大美人[七零]  

热门小说推荐
第一赘婿

第一赘婿

上门女婿,娇妻美艳,丈母娘瞧不起,却不知,我豪富无双,乃第一赘婿!...

恰逢雨连天

恰逢雨连天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洪荒圣主

洪荒圣主

陈宇偶得混沌珠,穿越时空回到开天之初,客至洪荒。看他如何在神话历史及现实之中徘徊,寻找自己的道路,开创新生。开天辟地吾最先,混沌珠中悟己身。舟皿十口血裔脉,紫气东来傲天宇。鸿钧天道圣第一,道宇圣主更在前。...

回到民国当大帅

回到民国当大帅

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落魄大学毕业生一次意料中的车祸,因为两个临时工的不负责,居然重生到了辛亥革命的最前线,成了一名新军军官。然后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开始了。。。袁世凯说亡我北洋者,必是王振宇,熊秉三误我!孙中山说王振宇乃是当前中华最大的国贼,我们要号召四万万同胞站起来打倒这个大军阀。张作霖说实在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老张更黑更不要脸的人,这次老子算是栽了。日本人说王振宇不除,大陆政策就是个泡影,而帝国也将没有明天。...

全职领主

全职领主

人类是天生的指挥官,拥有很强大的智慧。兽人是天生的战士,勇敢彪悍。精灵是天生的弓箭手,容貌俊美。而龙族,则拥有强大的魔法免疫能力。达克。埃文斯,来自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贵族,有着高贵的血统,却没有继承祖辈的天赋,被人称为废物。拥有四大种族血脉的他,因为一次巧合,灵魂被来自现代的大学生赵枫融合,死而复生。此时,他的天赋觉醒了。魔法免疫天赋,弓箭天赋,狂战士天赋,加上现代的科学技术与智慧。集各类天赋于一身的赵枫,成了一个无敌的全职领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