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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今晚变得越来越冷。
明明这边的夏夜也是三十来度,但小易只觉得冷得直哆嗦。
夜晚的文歌市看上去很冰冷,像一座沉睡的钢铁巨兽,没有丝毫人情味。
偶尔路过的下班族,看上去就像无情的打工机器人,已经被资本剥削折磨得失去思想。
其实很讨厌这种上班族,他家在荒野的农村里。村里人没见过多少世面,往往随便找点活路就能赚钱活下去。
又或者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虽然累了点,但他们的脸上从来都没有疲惫,或者其他奇怪的表情。
整天笑呵呵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从他们的状态来看,农村里整天都是快乐的。
小时候的小易也是这样,直到后来,从外面回来了一个乡里人。那是个在大城市生活的大哥哥,成功人士,衣冠楚楚。
老人们都说这位哥哥在外面赚了大钱,有出息了。
但小易却在这位哥哥脸上,看到了不一样的情绪,和村里人完全不一样的情绪。
直到他从荒野离开,来到文歌后,发现这里的每个打工人脸上都是这个情绪,这个表情,这时他才懂得,这代表着绝望、麻木和空虚。
也因此,他宁愿当个扒手,也死活不愿找个正经工作。
他从很多打工人那里听出,即使努力工作,也只是打工,为资本卖命,始终无法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快乐。
既然这样,他当个扒手不是更好?整天也可以笑呵呵的,至少是为自己活着。
不知为何,小易脑海里想着很多事,一时间有些走神,甚至开始自我怀疑,他是否应该离开文歌,回到荒野的农村去,那里生活虽然苦了些,但他能肯定,在那里,他是快乐的。
正想着,小易抬头望着夜空,眼眸扫了下,在银白色不锈钢路灯灯柱反射下,他看到了身后。
身后,小小的脑袋从广告牌后探出,正望着自己。
那熟悉的漆黑长发,熟悉的空洞眼睛,让小易毛骨悚然。
甚至他能看清,原本抿着的嘴,此时居然裂开了。
它在笑!
“刷!”
小易猛地回过头,广告牌那里什么都没有。
他急匆匆跑过来,凑到广告牌后一看,还是空的。
他又在四处翻找,一无所获。
此时小易已经不敢走神了,快速往路上跑,甚至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行人。
刚才他肯定没看错,那个娃娃!那个娃娃跟上来了!
该死!
该死!
那些老手说的都是真的!真会发生很可怕的事!
然而这条路不知怎么回事,之前还偶尔能看到一些社畜打工人,此时居然一个都见不到。
小易跑到额头上都冒着汗,也不知是热汗还是冷汗,但那种被窥伺的感觉一直没有消失。
他留了个心眼,一边快速走动,边打开前摄像头,假装自拍,实则往身后照去。
然后他又看清了。
那个穿着粉色小裙子,看上去可可爱爱的娃娃正站在路边,死死盯着他!
不只如此,更让他毛骨悚然的是,那原本空洞的眼珠,此时居然能从中读出一抹怨毒!
“我嘞个大草!”
小易吓得一口粗话就飚了出来,终于不再掩饰,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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