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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剧本文档下载下来,刚双击打开,剧本封面的字狠狠撞疼了他的眼睛:
一生一次的初恋。
上了大学,闲暇时间太多,他开始大量观影。母亲喜欢听山口百惠的歌,受影响他也接触不少日音日影。
他看了很多电影,题材以爱情片为多,也听了很多流行或不流行的歌,不管歌词再情意绵绵,歌手再情真意切,他总是很难有所感悟,更别提有共鸣。
喜欢是什么感觉?
字典里喜欢的释义是愉快、高兴,对人或对事物有好感,网上告诉他喜欢包含欣赏、仰慕、钦佩、倾心爱慕、爱、崇拜。
每一个词他都能理解,他时常感到愉快、高兴,也欣赏崇拜过很多人,但那是喜欢吗?
陆与闻咂了咂嘴,心想字典和网上的信息还是不够准确,对很多人都会产生的感情,怎么能是喜欢?
在他看来,喜欢至少要独一无二,一定有某一种情感是他在别人那感受不到,只有面对特定的人才会产生的,这样才能叫喜欢。
作者有话说:
方雨出事的酒吧b是另一个,这章说的是陆与闻走投无路去他们相遇的酒吧a查,至于为什么这一章说得挺清楚了^^
36章提到酒吧a门口的警车,他们相遇的这一晚那家酒吧a出了事,隔天陆与闻就看到了新闻。可能有点乱所以我在这里提一下。
另外要说明的是,现在写的是他俩十八岁的事,推算应该是2005年,所以他们俩才一直发短信。
喜欢的释义来源于百度百科
第39章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吃过晚饭,陆与闻窝在书桌前看剧本,舍友们网吧包夜去了,正好留给他不被打扰专心阅读的空间。从晚上八点到十点,整整两个小时,他都端坐在电脑前,只有手指不停滑动鼠标滚轮。
十点刚过他立马去洗了个澡,洗完回来便有些心猿意马,无法再集中注意力到剧本上,时不时会拿起手机看一看。
他总在想这是否是合适的时间,十点多方雨打工应该结束了,一整个下午他为了不影响方雨工作,克制着自己不发短信。
那么现在可以发了吧?
陆与闻握着手机,输入的速度很慢,他有太多话想问,却不好一股脑倒出来,想了很久只谨慎地问了一句:你困了吗?
方雨的回复比以往每次都快,困了二字后面加上俏皮的^^,陆与闻看得精神抖擞,立刻编辑下一条短信。
不到半分钟方雨又发了一条,陆与闻点开看,方雨说:是不是只有睡觉前才能聊天啊,那我现在睡啦,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陆与闻连忙回复:不是,我怕你在忙,不敢打扰你。
方雨回:好嘛,我还以为你不想找我了。
陆与闻立即否认:怎么会,说了喜欢你的表演,我是你的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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