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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死亡之翼冤家路窄(第3页)

“火绳枪时代火枪手与近战兵种配合,操练难度极高。

想要建成一支合格的队伍,花上两三年时间也很正常。

但燧发枪配刺刀,战法不多,变化也不多,即使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只需花上几个月练好队列就可以直接上战场。

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爆兵,让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战争潜力。

只要开战,随时可以增兵百万!”

这种新式战法,用拜伦上辈子看过的兵法来形容就是:

“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乱刀砍来,乱杀还他,只是一齐拥进,转手皆难,焉能容得左右动跳?”

他前世每次看到国外影视中,在演绎大军团作战的时候。

竟然连阵型都没有,乱糟糟互相混到一起捉对厮杀,谁先杀光对方,谁就是胜利者?

那是打仗呢,还是打群架呢?

没有相应的先进组织力,凭什么去打你史书里动辄百万的大战?

在低魔世界的军团作战,又哪有什么所谓高手发挥的空间?

只有当人员、装备、战法互相匹配之时,才能真正发挥出“集众之道”的统治力。

就像是按照这种拜伦首创的训练模式,只需要随便抓些罪犯、破产者、流浪汉都能轻易成军,根本不影响战斗力。

如果再给这样一支本质是火枪队的近卫军,配备阿兹克的骷髅金币,那就是真正的死亡之翼】了!

排队枪毙又如何?

来来来,我们先死为敬,各位随意。

“杀——!”

此刻,猎头族近距离丢过来的爆炸人头,被鹰灵武士掀起的狂风猛然吹飞。

随后那几个土著一头撞上了并非形容词的“枪林弹雨”。

一波波,一浪浪,巫术手段能挡得住一枪,却挡不住十枪、百枪。

几乎眨眼之间就被捅成了筛子。

一个头饰最华丽,大概是为首的土著,看着闲庭信步走到自己面前的血红威士忌】阿尔弗雷德。

脸上倒是没有多少对死亡的恐惧,只是艰难地请求道:

“外来者,等你们吃我吃我的时候,我希望你们能按照我们的传统,生食生食内脏。

让我的灵魂得以升天。”

岛上使用的语言和塔雅语属于同一语系,来自塔雅城邦的土著海盗勉强能够听懂。

立刻上前充当翻译。

就像是情报上说的,这里的猎头族不仅猎头,还有食人的传统。

附近的岛上根本没有任何一座墓地,因为不光是敌人,他们就连死去的亲人都会一起吃掉。

敌人赐给自己力量,而亲人则与自己同在!

听到他的请求,充当翻译的塔雅城邦鹰灵武士】连忙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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