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兰露出了古怪的神色,嘀咕道:“什么鬼东西?
家族的这本魔法书果然有问题。”
罗兰擦拭起了自己的长剑,等待队伍寻找到自己。
按理说,打猎是不适合带着佩剑的。一点都没用。
霍尔男爵经常说,对于低阶骑士们来说,长剑远远没有长矛好使。
同样的,最强的骑士,是骑着马拿着枪的骑士。
在学会使用剑气之前,同等实力下,拿剑的人碰到拿长枪的人,最好的策略就是把剑撇出去,然后趁着对方分散注意力的时候,撒丫子跑。
在跑的时候还有注意事项——拿出小刀割断铠甲的扣锁,把盔甲丢了,这样能跑的快点。
所以按理说最强大的武器其实是弩,然后是弓,其次是长矛。
但长剑在骑士的舞台上却一直非常活跃。
一个是它方便携带,到哪都能带着。
一个是它象征了身份。剑上用的铁多,而且必须用好铁。工艺也更复杂,更加的昂贵。是贵族武器。
最重要的是,只有剑士和弓手,能和会魔法的人打一打。
剑士在对付那些巫师时,可以持盾。
同时,如果练到一定程度,并有一把足够好的剑。是能把魔法挡住,甚至挑回去、反射回去。
当然,若说纯粹对付巫师,匕更好用,因为它更快。
在能释放出剑气时,剑往往就是最强的武器了。
它能释放出各种各样的剑气,也更加灵活,更加均衡。
相比来说,用长枪虽然也能释放出‘剑’气,但身法受限制。而且不方便携带。
有时候,前一秒你可能还与人笑着聊天,下一秒就得拔剑杀人了。
剑能随身带着,可没有人能去哪都背着枪。
自从自己十二岁那年,男爵将这柄剑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自己后,自己就爱不释手,到哪都带着了。
打猎也带着虽然用不上。
罗兰隐隐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突破了嗯,应该是要成为一名正式剑士骑士了?
但自己其实更喜欢魔法的。
对了,自己是跟着霍尔男爵出来打猎的。有几条猎狗在猎物的时候,跑远了。
自己过来寻找,却走丢了。
可这里好像不是瓦莱里亚的山林呀。
林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阵脚踩断树枝的声音,似乎有一群人正在靠近这里。
‘太好了!终于找过来了。’
罗兰急忙迎了过去。对面的人也在往这边走。当罗兰看到那群走出林子的人时,瞳孔不由猛然一缩。
是强盗!
不,不对是捕奴团!
(本章完)
弟弟竟是耽美文男主 越界心动 此间真意 暗桥 不黑化就歇菜 和高冷o协议结婚后 曾听旧时雨 你这狐狸哪买的 带崽离家出走后失忆了[GB] 福尔摩斯在霍格沃茨 骑士领主:从每日情报开始 骂我朝廷鹰犬?我乃大秦武圣! 六边形男神 孽生 死对头竹马骗婚后 当然不只是弟弟啊[gb] 空庭晚 恶毒女配被主角读心了[快穿] 我靠厨艺在娱乐圈积功德[美食] 喜相逢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他来自穷乡僻壤,身无长物,独闯B市,凭着自身才干,白手起家,鳌里夺尊,在商海浮沉当中傲视群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她出自B市隐富之家,祖上曾是名门望族,一场车祸,父母双亡,孑然一身,怀揣着巨额遗产,在尘世浮华当中韬光养晦。18岁的孟紫怡雨夜拦车,险些被28岁的胡靖扬撞死,香消玉殒,只为哀求他这个陌生人载她一程。萍水相逢,短暂相处,转眼分离。经年重逢,她历...
爆笑1V1景伊人,文武双全德才兼备的傲娇小公主,一夜魂穿,成了陆氏集团总裁夫人。...
...
简介万族争霸赛,兵种招募,资源掠夺,建立王朝!林牧随机加入深渊阵营(版本缺陷)却获得唯一性兵种建筑献祭池!PS可献祭任何生物获得超倍奖励。平原城堡地狱据点森林壁垒天空之城凶海岛屿黄金狮鹫炙热大天使凶面恶龙狂暴巨蜥百余地形,千余兵种西区光明领主不屑哈哈,林牧死定了!开局竟然随机了版本最弱深渊阵营!南区远古统治者嗤笑林狗接壤亡灵墓园背靠极寒之地,区区野怪顷刻可覆!不足挂齿!东区月壤栖者狂妄至极我是版本之子,顶级兵...
就因为忙于工作没时间带女友玩吃鸡游戏,她竟然跑去跟一名男主播开放吃鸡!开局被绿,王晨一怒之下,上演王者归来!曾经CS联赛最具潜力的狙神,带着系统降临绝地,揭开了属于他的传奇之路!团团小哥哥小哥哥,让我吃个鸡呗!我可以萝莉音!呆妹小哥哥小哥哥,能不能别杀我呀?我可以给你连麦唱歌哦…砰!砰!叮!击杀知名玩家,奖励120000元!叮!击杀知名玩家,奖励220000元!技能宝箱一个!不杀你们?你们有rmb可爱,有技能宝箱香吗?呵呵!女人!团团呆妹…...
阴人路,活人坟,葬下千万魂。因为贪财,我被配了冥婚,从此命运被改写那一年,三生石前,你说轮回之后,等我归来。那一天,万花绽,孤坟开,我已归来,而你不在!一眼一惊艳,一步一沉沦,一念一场空,一世等一人!来世你渡我,可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