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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何乐而不为(第2页)

“姑娘你大可把心放宽,只要我群芳阁能在碎叶城中压过那栖燕楼一头,主家自然会招你回长安。”

宋金花拍了拍柳夜青的肩膀,语气温和地宽慰道。

“妈妈既然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柳夜青嫣然一笑。

“只是这碎叶城如此偏壤之地,为何主家会这般看重这里?”

她接着好奇地问道。

“碎叶城自然比不得长安这种繁华之地,但这**邦与内陆的商贾云集,控制住了这里,就意味着能第一时间得到来自外邦的情报,这对主家很重要。”

宋金花一脸神秘地道。

“原来如此。”

柳夜青闻言也是一脸豁然地点了点头。

“这些事情虽然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姑娘你还是不要轻易说出去,你负责将那些个臭男人迷得神魂颠倒就好,其他事情,就交由妈妈我来处理吧。”

宋金花极是宠溺地拍了拍柳青夜的脸颊。

……

“啊……嚏!……”

碎叶书院的课堂上,李白一上午打了好几个喷嚏,看得封大先生是连连摆头。

“看来太招人喜欢也不好,一大早就被人惦记。”

李白拿手绢擦了擦鼻涕,在心里念叨了一句。

宋之问要来参加诗会的事情,李白昨天后来也听阿虎说了。

当时在听说宋之问会来时,他也是吓了一跳,因为这宋之问,是他有限的历史知识贮备中,少数记得的大唐名人之一。

不过之他所以能知道宋之问,并不是因为这人的才学,而是此人无耻且猥琐的生平。

相传这宋之问有个名为刘希夷的外甥,这刘希夷同样颇有诗才,有一日妙手偶得一佳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结果那宋之问看到了,便想占为己有,刘希夷不从,宋之问于是用装土的袋子将刘希夷压死,史称“因诗杀人”。

所以李白听说能亲眼见到此等败类,自然不由得有些吃惊。

不过如此一个劣迹斑斑之人,其诗作在后世依旧能被人称颂,也足见其确有几分真才实学。而且无论如何,他也是大唐成名已久的大诗人,众人纵使对他人品有偏见,但对其才学还是无话可说的。读书人又死要面子,既然比拼的是诗文,肯定也不愿意从人品上去指摘对方。

所以只要宋之问脸皮够厚,以他诗文的水平,让群芳阁压那栖燕楼一头还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栖燕楼的确差不多算是败局已定了。

不过李白对此却很是无所谓。

倒不是因为他对李白的诗很有自信,所以不把宋之问放在眼里,而是因为反正无论谁输谁赢,最后他都能拿到一百两银子跟鬼市的通行令。

能赚四百两固然是好,但赚不了也不能强求,正所谓知足常乐,他李白就是一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至于栖燕楼跟群芳阁谁胜谁负,他就懒得去操心了,毕竟两方他都不太熟。

他现在就只想当一个看客。

能舒舒服服、轻轻松松地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系统提示,A级副本“碎叶城诗会”开启,选择一方阵营并获得胜利,将得到丰厚奖励。”

就在李白为自己的英明决策而傻乐时,系统提示音忽然响起。

李白的笑容瞬间僵硬在了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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