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记得以前来的时候没这些吧。”昭明道。
二十多年的时光对于长生种而言并不遥远,他的记忆还很清楚。
“的确没有,这都是这些年从生洲带回来的。”酒鬼道。“你知道生洲吧?”
“知道,东边的大岛。”昭明道。
“那不是岛,这些年将生洲整个都探索了之后发现那不是巨岛,而是大陆,是传说中的生洲。”
昭明心说这对羽族王朝的上层绝对不是秘密,不然也不会以传说中陆地的名字为岛屿名,分明是一开始就知道那就是传说中的生洲。“这些都是生洲发现的菜?看着可不像野菜。”
“不是,是当年被王流放去生洲垦殖的人用当地发现的野生植物培育的,商船发现经过这么多年培育,这些菜都很可口,就带回来了,我没吃过,便弄了一些种子回来,味道是不是很不错?”
昭明点头表示比芜绥好多了,芜绥也是从生洲传回来的作物,喜欢觉得特别喜欢,煮汤时不放点就觉得没味道,不喜欢的一口都不会吃。
“这个又是什么?”昭明指着汤里切成片的红色块茎问。
“那是红莱菔,味道很不错,吃肉吃多了很解腻。”
“生洲那些人,挺多才多艺的。”昭明佩服的道。
没记错的话当年被流放生洲的羽族大多是羽族贵族,而羽族的识字率很高,基本没有文盲,既得利益阶层被推翻后有的是人替代,不需要凑合,基本被流放。
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自己培育出高产可口的作物。
这进步简直神了。
当然,也能理解生存面前,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红莱菔不是生洲来的,是羽泽从龙伯族那里带回来的。”酒鬼解释道。“羽泽看到龙伯在推广这种作物,觉得定是好东西,便收集了一些种子送回来。”
昭明有些诧异。
龙伯族与羽族是邻居,彼此培育了什么新作物,对方都是第一个知道的。
红莱菔的模样明显不是刚发现的野菜,更像是驯化培育了千年的成熟作物,羽族没道理现在才发现。
除非这种作物是龙伯族从别的地方淘来的。
一边吃着菜一边聊着。
昭明说起自己要回去看看父亲,弟子们能不能暂寄在酒鬼家。
“没问题啊,不过不能太久。”
“我会付钱。”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我和惜过两年准备全家搬去生洲。”
“好好的干嘛要搬家?”昭明不解。
“为了孩子。”酒鬼解释道。“我看人族的情况,肯定要出事,到时候青州这边还得继续打仗,我肯定会被征入军中,但打仗会死人的。”
“我记得你以前对参军很有兴趣。”
“我现在也还是很有兴趣,但我得先把孩子养成年。”酒鬼也很无奈。“你知道的,我三个孩子都是混血,我若是死了,我的家族虽然也会把他们养大,但肯定不会多尽心,给口饭吃,保证最基本的教育就不会多做任何事。生洲那边没有战乱,而且生洲到处都是待开发的空白之地,非常缺人,想来氛围哪怕比不上青北也会比北边好。”
昭明也没说什么年纪轻轻说什么死不死的话,而是和酒鬼说起了生洲的一些事。
他没去过风洲,但他认识一个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生洲生活的朋友,知道很多生洲的风土人情。
酒鬼的注意力终于从美酒上转移,惜更是寻了犊版和笔记了起来。
***
溜达了两天,顺便准备了给多年未见的老父礼物,对此酒鬼忍不住表示佩服,临到家门口了你才想起没准备礼物啊?
昭明毫不犹豫的刺了回去。“那也比某人明明离得不远却几十年不回家好。”
心灰意冷离家出走,却被沈奕辰捡回了家。传言沈大少冷酷无情,手段狠辣,简一看着某人亲手给她做的一日三餐,一头黑线。传言沈大少有洁癖,简一看了眼在浴室给她洗衣服的男人,仰头望天。传言沈大少不近女色,简一不怕死地试了试,于是,她怀孕了...
新书雾隐之最狂剑士已上传,大家多多支持少年白石本为普通的一位砂隐村下忍,却在一次意外中获得一件特殊道具以及大量零碎记忆片段,不断摸索推演过程中,成功将异世界初始技能高速移动,转化为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忍术,从此少年白石开启一场砂隐村的最强技师之路。本书群号632892377...
小山之上大雪纷飞,山谷中却有个热带果园!荔枝,芒果,火龙果,莲雾,杨桃,百香果,榴莲,山竹,菠萝蜜,还有释迦,鳄梨,神秘果耕田种树遛狗架鹰,这就是水果大王沈阳光的田园生活!...
男神他又套路我前世苏倩倩一心学习,被母亲和妹妹玩弄于股掌之中,到最后连命都送了!意外重生。重活一世,虐渣渣,谈恋爱,成为人生最大的赢家!唯独婚姻是最不想要的,可是傅少,您别缠着我啊,我哪里好,我跑不掉改还不行吗?...
洛丞相府嫡小姐懦弱无能无才无德,姨娘庶女联手逼死了她。再次睁眸,已是21世纪头号王牌特工杀手,寒光乍起,听着那些寻事者大言不惭,清冷傲慢的声音响起夫人,何来的夫人,只不过是个姨娘而已!只是一日的功夫,丞相府的嫡小姐性情大变,无人知晓,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不再是原来的洛韵惜。深宫别院,豪门相府,阴谋不断都关系着洛韵惜,一个不想进入,却早已是棋中人。她不愿与谁为敌,她不愿交心与谁,却因为他,一次见面,二次见面,三次见面,四次见面,早已另眼相看,早已步入这血雨腥风...
新书穿越之帝王httpwww17kcombook650355html喜欢本书的可以去看看。他是世界顶级的魔术师,他是一个穿越者,穿越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汉高祖刘邦砸死。刘小邦的马屁,让秦始皇全身舒坦,却让赵高与李斯为之忌惮,甚至成为无数溜须拍马之辈效仿的目标,他是一个旗帜。时过境迁,原来只会溜须拍马之辈,渐渐养成了帝王之气,举手投足就能影响万万人的生死。我不是神,可是我却能让神拜服,因为我是帝王,天地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