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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辛归乡(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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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君,叛贼快打进来了,请大君先撤,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吾等为大君阻击敌人。”

正忘着毕方台内高大的梁柱出身的归乡闻言回过神来,看着下方请自己撤走的士,莫名觉得自己比侄女好多了。

辛筝堪称真正的众叛亲离,便是离开国都时,身边带着的从人奴隶也没一个是真正效忠她的,全是别人的间。

归乡苦笑道:“撤?我已无路可退,你们自活命去罢。”

下属劝道:“怎会?您乃豢龙氏的外孙,穷桑国与豢龙氏曾有联姻,您可寻穷桑国相助。辛鹿不过贱奴之子,穷桑国是万万不会支持他的。”

当国君之位是需要血统的,辛鹿虽然是辛襄子的儿子,但私生子并不具备继承权,穷桑国和豢龙氏不管是为了血统贵族的立场还是为了利益都不会承认辛鹿。

人族诸国,若国君无血统,周遭国家皆可以正义之名攻伐,谋取利益。

贵族们会利用辛鹿,却不会真的支持辛鹿当国君,最后肯定还是从公族里选个旁支当国君。

归乡是豢龙氏的外孙,是嫡出,在辛筝已死的如今,他无疑是最合法的国君继承人,公族旁支再正也正不过他,仅这一身份便足够归乡拉拢别的国家帮忙。

归乡摇头。“没用的。”

多年以前辛鹿便已赢了他和辛筝,如今不过是收网。

归乡不想跑,因为跑了也不会有东山再起的时候,他已经六十多岁了,且不说还禁不禁得起舟车劳顿,便是和辛鹿继续博弈,他又还有多少时间呢?最后,就算在最后的时光里卷土重来,这一切他仍不得不交给他人。

只要想一想那结局,什么心气都不免跌个八成。

归乡不愿跑,效忠他的士人与门客也无奈,只能去外面守卫他到最后。

归乡坐在宽大的国君位置上,目光重新投向殿内的高大的梁柱。

每一根都是千年的老树伐就,刷了漆,漆上或绘或雕着辛国立国的历史。

始封君是少昊部的庶子,因功而被白帝封于辛地立国,最初时是附庸君国,为少昊部的附庸,还是一穷二白的那种附庸。

封地不是随便就可以换的,至少在那会儿还不能,白帝时是王权最鼎盛时,诸侯还没如今这般顺心遂意。且就算彼时封地可以换,谁会想换一块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

辛氏的祖先选择了以合婚之礼与大国旁支联姻,通过婚姻换来财货,再利用财货一点一点改变辛地。

从最初所有赀财只有几只羊开始到最后牧马,牛马成群。

与豢龙氏的联姻带来了龙马,辛国利用龙马和自己培育的良马杂交出了闻名天下的龙骧马。

之后为了优化龙骧马,需要一直用龙马做种,豢龙氏及其附庸、支族、姻亲便一直是辛国的主要联姻对像。

两千年来的每一位辛国国君都将自己的婚姻利用到了极致,为国族带来了丰厚的利益,让国族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带来了自己都数不清的姻亲外戚。

辛国的国君从来都不是辛人自己想决定是谁就能决定是谁的。

若非如此,归乡相信,自己的阿兄绝不会立辛筝那个牙都没长齐的小孩子为新君。

一个稚童根本坐不稳这个位置,然纵他是国君,他也不能按自己的心意选择继承人。

归乡忍不住揣度。

辛鹿这么折腾,最终又是求的什么?

活着时当无冕之君,死后曝尸于市,子孙尽亡?

若是如此,那就无怪乎辛鹿能赢他和辛筝了,无它,够狠。

若如此,倒也不愧是阿兄的儿子。

思及此,归乡忽的笑了。

四十年前他没赢阿兄,四十年后又输给了阿兄的儿女,真是不甘心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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