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脉共振仪突破到血海内部,耗费了极大的能量。
它的形体虚幻了很多,好像原本就是由能量构造而成一样。
接着,在它的内部亮起无数道异样的光线,出现在每一个人的脚下。
“这是……”
罗摩还在疑惑不解的时候,脚下的光芒大绽,他的身影顿时消失在血脉共振仪的内部。
等他意识清醒的时候,发现竟然身处于半块残破的星球上,由于失去了恒星重力的束缚,在迷雾星系自由的流浪。
原来那光辉是随机传送装置启动的预兆,所有人都被随机分配到迷雾星系各处。
这是为了防止有的族群强者被全体抹杀而设置的,数量众多的人分散到庞大的星系当中,每一个区域的人极少。
罗摩在残破星球上坐起,用法力抓住地面,免得被抛飞出去,破碎的大地提供不了多少重力。
来之前他对迷雾星系有过了解,在大战之前,这是一个美丽的星系,呈现旋涡的形状,直径大约是一万光年,差不多是银河的十分之一。
以光的速度都要走一万年才能从一端走到另一端,更不用说速度远不及光速的罗摩等人了,他们想要从一颗星球抵达另一颗星球都要耗费毕生的时间,还不一定飞得到。
针对这种情况,九大种族早有安排。
实际上,血脉共振仪并没有消失,它依旧在星系内部。
每个人被它修改血脉波动的时候,顺道被植入一个标记,通过这个标记能联系到血脉共振仪,借助它的力量能够进行高次元移动,从星系的这头到另一头只需要十天时间!
罗摩从空间手环中拿出一个类似于指南针的仪器,对准周围一阵摆弄。
这是星图和星际指南,是三眼族的高科技设备,里面还存有三眼族中有关于迷雾星系的资料,是以前的参赛者摸索整理出来的。
当然,没有康伯给的完整,他把最为重要的几个地方全部标记出来了。
滴!滴!
罗摩的星图启动,接着便有一片虚幻的星空在罗摩身前浮现,这是迷雾星系,其中的一个光点就是罗摩所在的位置。
他现在在迷雾星系东北角落,这附近非常贫瘠,只有几个中小文明的残骸,没多少油水可捞,罗摩果断联系上血脉共振仪,打算从高次元通道离开,前往他的目的地。
此次进入迷雾星系,他最重要的目标只有两个,一是找到当年九大种族之一天翼族遗失的神器至宝,据康伯说,它对修炼非常有帮助,第二个目标就是通过天维之门,回到神陆!
当年,霸王与深红宇宙至强者在这里决战,他打死了天翼族的族长,后者的神器与其内世界一起遗失在能量乱流深处,根据康伯调查,天翼族族长死亡的地点大概在迷雾星系的右旋臂上,具体的坐标他已经标注在星图上面。
罗摩打通高次元通道,一个漆黑不见底的深渊在他面前浮现,好像择人而噬的怪物,又似只进不出的黑洞,只是没有那种恐怖的吸引力而已。
他进入其中,一股柔和但却有力的力量在他背后形成,推动着他不断前进,朝着预定的目标出发。
保守估计,大约三天左右,他就能抵达目的地!
高次元通道内实在无聊,除了漆黑外,还是漆黑,没有丝毫乐趣可言。
罗摩艰难的熬过三天时间,前方才出现渺茫的光线,一个洞口横亘在前方。
游戏主播之我就是渣渣 民国草根 万界代购系统 我的老婆是白富美 召唤好可怕 英雄少女大召唤 有妖气客栈 毁灭帝国 最强天庭主宰 神话版三国 乱斗版无限 通灵实录 诸天时空万界行 风流僵尸的都市生活 我有一截金手指 带着仙门混北欧 戮仙封天 重生洪荒之恶来 我有一座藏宝阁 神级陪玩
我叫王浪,成王败寇的王,浪子回头的浪!!!...
残酷的末世到来,丧尸横行,幸存者为了物资而互相杀戮。整个世界变得危险万分。而他,却拥有封神榜中土行孙的能力。控制泥土,随意在泥土中穿梭。于是,末世猥琐流诞生了。凭借着逆天的跑路能力,且看他如何在末世中挣扎求生,建造出一个末世之中最安全的地底王国,成为主宰。众号搜索‘宝巨要崛起’添加,或直接搜索‘进入一个你全新的世界...
繁体版共11集出版发行中。这是一个关于言咒师,关于妖魔鬼怪,关于人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人人都需要,却人人都不想遇见的,言先生的故事。新书二疯的艳彩人生连载中,往下拉就有直通车链接。请烦劳将推荐票留给新书,因为旧书的点击和推荐已经不在榜单内显示了。至爱在此拜谢----QQ群46554553(满)感谢创建者绝望DE天堂2群40046560(满)感谢创建者拜堂3群(未满)41510975,感谢牛一郎建议新读者直接从改变后的第一卷开始阅读,无视掉啰嗦版。...
冷帝盛宠除妖小王妃又名王爷威武扑倒除妖小娇娘,小说主角为孟君辞苏陌璃,是作者九浔原创的一本言情小说,全文讲述了青梨抓妖正抓在紧要时刻,慌得一下,就给魂穿了,吓死人还不好,这穿就穿吧,咋就是不待见的王妃呢,不待见就不待见吧,保住小命才是王道,孟君辞为求雨一事弄的心烦意燥,没事,求雨这点小事包在她身上了,其它的,可就不在她的能力范围内了。...
新人写作季作品 穿越了在风起云涌的九十年代。他很低调,但有时候会很冲动他有一个梦想,要让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都过的快乐!当然,爱他的人很多他还有一个梦想,要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势!喜欢骄子的兄弟姐妹可以加群208960558。...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