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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春其实更喜欢和姜岚聊几句。
“他怎么样?”
“刚刚练了会儿走路,有点吃力的样子。”
“别让他太累,对身体反而不好。”
“我知道的。”
“他要是不听话,你告诉我,我训他。”两人叨叨不了多久,荣钧就会抢过电话,语气热切得像个孩子:“喂,知春?”
人的适应力是很强的,即使经历过再怎么可怕痛苦的阶段,只要道路稍稍转为平缓,就又能心安理得地把日子过下去了。
季节再次更迭的时候,知春已经习惯了在两座城市之间穿梭,对手上的工作也越来越有信心。
有天傍晚,她在n市工厂结束一天的任务返回酒店,旋转门里忽然涌出来一拨人,虽然都穿着便服,知春却凭直觉嗅出了他们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来苏水味。医生们的年纪都在六十岁上下,个个矜持节制,说笑都很小声。知春侧身让他们先行,依稀想起在酒店大堂的什么地方看到过欢迎某某地区医学界学术交流会的横幅。
等最后一个人从旋转门里步出,知春才拾阶而上,抬头时,一个悠闲寂寞的身影映入眼帘。
她视线上扬,当看清那个人的脸时,猛然顿住了脚步,心怦怦直跳——是岑慕彬。知春感到一阵发自心底的虚弱,就在刚刚,她初见这群医生的刹那,她的脑海中便迅速闪过了岑慕彬的影子。
29-混沌位于酒店附近的这家小酒吧拾掇得很干净,也不算闹,没有穷凶极恶的摇滚乐,店堂里循环播放着怀旧歌曲。来这儿的人不追求刺激,真的只是喝喝酒聊聊天,打发下时间而已。
知春晚饭后常爱来此地歇歇脚,酒吧里客人不少,她混在角落看众生相,或者干脆什么都不想,让神经从现实中解脱出来,暂得片刻舒缓。
她喝一种掺了果汁的甜酒,度数不高,每次只喝一两杯,呆到十点半回酒店,微醺的滋味常能给她带来一夜好眠。
此时,知春慢慢啜着甜酒,脑子里的岑慕彬依旧挥之不去。
他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三个月,半年?好像没那么久。在酒店门口,岑慕彬当然也看见她了,但没跟她打招呼,手插在兜里,颇悠游地从她面前走过。
两人擦肩而过时,一阵性质不明的风拂过知春心头。两杯酒已经下肚,知春还不想走,她敲敲台面,又要了第三杯,这是个危险信号,但她置之不理,存心跟自己过不去。
“谢小姐,好久不见。”熟悉的嗓音终于在耳畔响起。
知春放下酒杯,没有回头,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岑慕彬在她旁边的凳子上落座,要了杯苏格兰牌子的威士忌。
“你好像不太喜欢我的开场白。”他浅笑,“我也觉得挺乏味的,不过,忽然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小地方碰上熟人,真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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