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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
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
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
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
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
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
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
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
也不知道怎么了。
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
相比于坐在这空空荡荡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
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
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
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
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
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
一寸寸靠近。
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
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
“?”
沈常乐一愣。
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
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
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
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
沈常乐:.........
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
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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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
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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