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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风华是地道的华人,对于西餐的接受程度一般,要不是家里举办晚会、酒会,会用到西厨,他们家估计西厨房都没有。
沈灵韵既然答应霍风华要亲自做饭,就得去中餐厨房。
“太太,这是今天早上刚送来的肉类与蔬菜,都是最新鲜的,你看看。”
中厨金立轩听说沈灵韵要亲自下厨,赶紧把厨房里的东西都介绍了一遍,最后又打开高大的冰箱汇报里面都有那些食材。
沈灵韵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品,有点无从下手。
她自信是自信,但却不盲目,毕竟从来没下厨过。
“太太,西红柿炒蛋简单又方便,霍先生还喜欢吃,你看,要不做个这个菜?”金立轩看了看沈灵韵的神色,小心提出建议。
“那就做个西红柿炒蛋。”
沈灵韵就没打算做高大上又复杂的菜,听说霍风华喜欢吃西红柿炒蛋,立刻就定下了第一个菜品。
冰箱里的西红柿看着红艳又水灵,确实是不错的食材。
“茄子营养丰富,作法又多,太太,你要不要试试用茄子做个菜。”金立轩尽量不给沈灵韵推荐复杂的菜品。
只有长期做菜的人才知道,别看一道菜看起来可能很简单,其实真要做得好吃,除了要有做饭的天赋,还得有长久的经验积累。
多一丝火候,少一点盐,甚至切的形状不同,都能影响成品的卖相与口感。
沈灵韵后世可是吃过不少茄子做的美味,想起那些美味,立刻点头同意了金立轩的建议,视线移到肉肉类上,说道:“两个素的了,再来个肉菜。”
冰箱里不仅有猪肉,还有牛羊肉,甚至刚送来的海鲜也不少。
金立轩顺着沈灵韵的视线在肉类上扫过,他有点不知道怎么推荐,简单的肉菜非常讲究功夫与火候,复杂的,又耗时耗力,不适合初学者。
“猪肝是不是补血?”
沈灵韵视线停留在了鲜嫩的猪肝上。
香江这边跟两广一样,对于一些猪下水,不少人还挺喜欢,霍风华也不例外,所以家里时不时会有些猪下水做的美食。
沈灵韵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霍风华的场景。
那时的霍风华刚打完群架,衣服被撕扯得破破烂烂,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无意中看到衣服下的身躯,那一眼,她看到了霍风华身上不少旧伤。
伤疤很淡,可见时间已经很久远。
久远的年代,也就说明霍风华受伤时家境不好,身体可能没有得到及时的护理与调养,既然如此,吃点补血的食材很有必要。
金立轩正在头疼,就听到了沈灵韵的话,立刻点头道:“是的,猪肝能补血,加点菠菜做成汤菜效果更好。”
“汤汤水水不好拿,做溜猪肝。”
沈灵韵定下了菜品。
“好的,太太。”金立轩愁,原本他想着做汤多简单,他只要帮忙去除猪肝的腥气,简单加点菠菜就能成品,结果沈灵韵偏偏要做难度最高的溜猪肝。
别看溜猪肝简单,十几秒就能出锅,但却是最考验厨师手艺的。
金立轩想劝阻沈灵韵,但看着对方脸上的兴致勃勃,最终什么话都没再说,只是帮忙打下手,顺便再做几个耗时长又好吃的肉菜。
大不了沈灵韵这边失手,还有菜能送去给霍风华。
沈灵韵还是很聪明的,切菜这种事,只要小心点,一般都不会出大问题,最多就是切出来的厚薄稍微差那么一点。
跟在金立轩这个顶级大厨身后,沈灵韵用了半个小时就把切菜学得像模像样,就连猪肝的腥气她也学会了怎么去除与腌制。
“太太,需要我照看吗?”
一切下手都帮忙打理好,金立轩向沈灵韵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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